夜间飞行

【孙肖 】 击缶

 
#长长长!是自己写的 从另外一个网站悄咪搬过来了
#cp预警 韩张 双花 昊远
#be...狗血!死亡预警!

01

      加班加了一整晚,孙翔半夜才从警察局回家。老旧的小区里路灯坏了很久也没人修,明明灭灭的灯光下看不了三丈远。依稀望见不远处有人鬼鬼祟祟地蹲着,作为一个当代警察,孙翔立马警醒,怒吼一声:“你干嘛呢!”
  
  对方直起身子,还没回答,一声细微而熟悉的猫叫从他怀里传出来。孙翔定睛一看,果然是他家那只大逆不道的肥猫,小名阿花,唯一的爱好是四处撺掇、惹是生非。每次出门的时候明明把门锁得好好的,它还是有门道溜出来,半夜又偷偷摸摸溜回去,神龙见首不见尾,孙翔估计一个礼拜没跟它打过直接照面了。
  
  对方理了理西服褶子,刚才蹲下去的时候把衣服弄出褶皱,现在站起来还有点痕迹,跟孙翔一比,说话态度还是比较和善的:“您好,喂猫呢。”
  
  孙翔怒道:“这是我的猫!”
  他走近,向阿花伸出手,阿花十分给脸不要脸地在对方怀里又蹭了蹭,正脸也没给他。孙翔在心里暗骂一声“王八羔子”,伸手揪住它脖子后面的软毛把它强行抢回自己怀里,猫咪发出一声不情不愿的哼唧声,但是奈何打不过人类,只能徒劳地扭来扭去,逃不开孙翔的魔爪。
  
  对方道:“怪不得这么干净,看起来不太像流浪猫……”
  孙翔看了他一眼,说:“当然了,我养的猫全小区最好看。”
  对方问:“你住在这个小区吗?”
  孙翔点点头,十分警觉地说:“问这个干嘛?”
  
  说是小区,其实也不能算个小区。就两栋高楼列在一起,没什么物业也没有大门,像城市高速发展留下的一块疤痕,以奇异的姿态留存在边缘。孙翔选这儿也不是别的原因,主要是离市局近,出门坐公交十多分钟就能看见市局锃亮的新大门。天气好的时候从房间里窗户望出去,能看见不远处的行政中心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好不气派。
  
  对方十分耐心地自我介绍说:“我也住这儿,我叫肖时钦,就是前面这栋楼,今天刚刚搬过来。”
  
  前面这栋楼就是孙翔住的地方,他住在三楼。三楼一共三户房子,他占了左边一户,中间没人住,右边是跟他一个单位的韩文清的家。最近中间那间房子动静不停,每天都有快递员来来往往的,看样子是有人要搬进来,他没跟韩文清交流过,毕竟韩文清那张脸,确实不太适合日常闲聊,加上他自己脾气毛躁,聊了两句就容易一言不合,但他估计八九不离十要有个新邻居。
  孙翔借着光扫视了眼前的人一圈,戴黑框眼镜,穿西装、拿公文包,大概是个上班族,加班到深夜,怪可怜的,比他这个人民公仆还惨,同病相怜的想法让他暂时原谅了眼前这个人拐走了他的猫的这一事实——虽然阿花极有可能是受不了他有一搭没一搭的投喂,惯性离家出走。
  他抱着猫先一步走进楼道,说:“我也住这儿,你是不是三楼?我估计不出意外我就是你邻居了。孙翔,我的名字叫孙翔。”
  肖时钦跟在他后面进的楼道,一看就是一个温和的好人,孙翔放了心,只要不跟韩文清一样凶残,他都能接受。
  
  肖时钦说:“那也是有缘,以后拜托你多多关照了。”
  孙翔十分受用地摆摆手:“好说,别拐我的猫就行。”
  
  等肖时钦已经进了房门,隔壁门外孙翔掏钥匙的窸窣声还是响个不停。他穿了家居的软拖鞋走出自家房门,脚步声回荡在走廊里,果然看到孙翔抱着阿花在翻自己的双肩包,阿花十分不配合,拿爪子照着他的脸一直挠。
  这么好看的一张脸,挠坏了可不好。
  肖时钦走过去问:“要帮忙吗?”
  幸好孙翔不见外,他被怀里的畜生闹得不行,包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又多,拔出萝卜带出泥,钥匙还没找到,先林林总总掉了一地小东西。他把阿花塞进肖时钦怀里,道了声谢,专心地翻自己的包。
  
  “找着了!”
  孙翔把房门打开,强行把一脸抵触的肥猫接过来放在地板上,软乎乎的肉垫踩在地上没什么声音,花大爷已经扭着屁股去找自己的猫窝,打算消化消化这一天的颠沛流离。孙翔本来已经进了屋,想了一会儿觉得这样不太好,又探出半个脑袋,冲着肖时钦的背影喊了声:“谢谢啦!”
  肖时钦回头,手还在扯自己西装上的猫毛,小东西爪子利,留了些痕迹,他没戴眼镜出门,看东西模模糊糊,也不知道孙翔看不看得清自己,微笑着点点头,示意不用谢。
  
  第二天是周六,周五加班到深夜的人民警察孙翔难得地迎来了一个没有被电话骚扰的假期,睡到中午十一点才迟迟起床。不直接睡到晚上的主要原因是他家的主子饿了,挠了他一爪子。
  
  孙翔把阿花拎起来,恼火地骂了一声“小畜生”,却还是不得不迫于淫威给它倒腾午饭。猫粮都放在冰箱顶上,孙翔个子高,稍微踮脚就能拿下来。他像往常一样睡眼惺忪地走到厨房,伸手摸索剩下的猫粮,一摸才发现,已经吃完了,地主家失去了存粮。
  
  中午的c市很热,腾飞小区的绿化做得很不到位——如果几棵稀疏的绿树和几团小灌木也能叫绿化的话。肖时钦第一天去菜市场,四处寻了一圈、和摊主聊天聊了半晌、又摸索回来的路,到楼下已经是中午了。
  
  远远看见孙翔穿了个白背心在他前头走,肖时钦加快步子,走到他背后,拍了他肩膀一下,说:“吃了吗?”
  
  都是大小伙子,也不会跟个小姑娘似的扭扭捏捏,孙翔看到是他,在他胸口开玩笑似地推搡一把,说道:“没呢,这不是还在我手上拎着。”
  他把手中的塑料袋扬起来给肖时钦看,里面装着几袋猫粮和一盒方便面。
  
  肖时钦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菜,问:“你中午就吃这个吗?”
  孙翔点点头。
  肖时钦道:“不如来我家吃吧,我自己下厨,就是可能得要一会儿。”
  孙翔乐了,说:“这敢情好。”
  
  旧小区的隔音效果实在不好,孙翔一手拎着猫咪,一手拿着猫粮和盆子,站在门口朝隔壁喊:“肖时钦!”
  在厨房择菜的肖时钦立马听到了。让他扯着嗓子吼他做不出来,于是肖时钦只好又穿了昨晚的拖鞋,出门问:“怎么啦?”
  “我能带猫和猫粮过来吗?”
  孙翔问,手上的阿花十分配合地喵呜一声,水汪汪的眼睛盯着肖时钦看,眨也不眨地卖萌。
  肖时钦说:“好。”
  于是孙翔和他的猫还有猫粮和盆子就这样堂而皇之地暂时进驻了肖时钦的家。
  
  肖时钦的动作确实不快,阿花在大厅里埋头吃粮,孙翔想跟它大眼瞪小眼也没机会。又不好意思进别人房间,只能被困在大厅里束手无策,走来走出四处看看,碰到好奇的就凑近了盯着。肖时钦家和他这个人差不多,平平实实,走极简风格。除了必要的生活用品之外没有什么多余、繁复的装饰,每样东西都井井有条地待在应该待的地方,一不留神就得跟孙翔来个面面相觑。
  
  有道是慢工出细活,等肖时钦把菜端上桌子,只听喵呜一声,阿花先蹿了过去。孙翔被香味一路勾着,拉开凳子坐在肖时钦对面,看着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十分佩服,说道:“深藏不露,深藏不露!”
  
  肖时钦道:“平时一般都是自己做饭,加上胃不太好,又爱挑嘴,所以在厨艺方面下过点功夫。”
  他给孙翔夹了一筷子松鼠鱼,说:“试试这个。”
  
  入口即化、酸甜可口,孙翔决定,回家就扔了自己的泡面,从此化身一只猫咪,跟阿花一起蹭吃蹭喝。
  
  洗碗的时候孙翔在一旁切西瓜,他本来是打算帮肖时钦善后,但是从小娇生惯养,长大又靠外卖过活,洗碗这种家务事,跟他从来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于是他只好下楼提了个冰西瓜回来,装模作样地进厨房洗了切开,当作这顿饭的报酬。
  
  阿花不知道钻进哪个角落睡下午觉去了,孙翔把西瓜端到大厅里,肖时钦也刚好洗完,甩甩手上的水珠在沙发的另一边坐下。
  
  孙翔十分豪气地道:“吃吧吃吧,不用客气!”
  率先吃了一块后,他满足地长叹一口气。
  
  肖时钦问道:“右边那户人家怎么没见过?”
  孙翔道:“哦,你说老韩啊。他工作比较忙,一般早出晚归的,很难见着面。不过见不着才是你的福气。”
  肖时钦呆了一瞬,好奇地问:“为什么这么说?”
  “他那个人,就是比较凶。”
  孙翔果断地下了定义。

02
  人倒霉起来是没有理由的,天要你倒霉,你就是规规矩矩按日程表活着也能碰上背运的事,比如孙翔在市局门口就碰上了唐昊。
  
  唐昊估计是刚刚打完架,鼻青脸肿,右边的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平时还算好看的一张脸现在歪歪斜斜,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也没来得及换,这儿一道口子,那儿一摊污渍,混着刺眼的血迹,整个人极其朋克。
  
  孙翔率先开口道:“哟,唐大少爷三进宫了这是?”
  唐昊冷冷地看他一眼,说道:“滚。”
  孙翔就爱看唐昊吃瘪,但怕唐昊真的跟他在市局门口动起手来,就没再出言嘲讽,带着讽刺的笑意让了道,对着唐昊的背影骂了一声脏话,才推门进去。
  
  他们两个的梁子结得很深,而且历史悠久,在时间推移中历久弥新。从前孙翔还没为人民服务的时候上过嘉世的贼船,嘉世跟呼啸又是出了名的不对付。
  唐昊这个人吧,别的没什么好,身先士卒这一点是没话可说的,每次大小群架都第一个上,哪怕是争个地盘这种芝麻大小的事,也能看到他上窜下跳、拳打脚踢,一副为呼啸抛头颅、洒热血的样子。
  孙翔在嘉世的时候年纪不大,虽然他的童年差不多交代给了嘉世,但他对嘉世的感情不怎么深,嘉世那个老板,实在也不对他的胃口。所以他屡次三番跟唐昊起冲突也不是为了别的,纯粹就是看唐昊不爽,一方面练练自己拳脚功夫,另一方面能给他添一点堵也算给自己创造快乐了。
  
  百花花店开在灯花街角落里,平时上门的顾客十有八九都是同一个小区的人,相识久了来照顾邹远生意。他们明面上不说,背地里还是挺同情邹远的,十七八岁的小男生,就得开店打理生意养活自己,把失踪的哥哥的那一份责任也给抗在肩膀上,蹒蹒跚跚地往前走。
  邹远挺不乐意别人这么看他,又没什么办法,还是一张笑脸对人。
  
  今天下午没什么生意,他蹲着在理前两天进的玫瑰花,整个人都快埋进冰箱里了。唐昊拍他肩膀的时候他吓了一跳,差点没整个人栽进去,等唐昊把他提溜出来,他才算真正吃了一惊——
  
  “你怎么这个样子?又被谁打了啊?”
  邹远火急火燎地问,又不等唐昊回答,飞快地去花店后头他睡觉的房间里把医药箱找出来。唐昊三天两头带伤来访,他干脆把医药箱直接放在门后,一进去就能拿到,包扎手艺也在一次次练习中越来越精进,不跟最开始似的毛手毛脚,让唐昊痛得不停地倒吸凉气。
  
  唐昊说:“嘉世的人,他们有病…嘶…你轻点成吗邹远?”
  邹远赌气回答:“我已经很轻了!”
  
  “成成成。”
  “你们不是跟嘉世一边的吗?为什么会打起来?”
  
  唐昊眼神微妙地闪动了一下,又飞快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变化,用没什么起伏的语调敷衍说:“我怎么知道,嘉世那群人都是疯子。”
  
  邹远给绷带绑好一个蝴蝶结,起身把唐昊换下的脏衣服抱入怀中,说道:“那你不要和他们一起了,花店的钱够我们用。”
  洗衣机放在他房间里,邹远把衣服都放了进去,按下启动键以后对着机器里翻腾的衣服发了会儿呆,手指紧紧地抓着洗衣机没有温度的金属边缘,脚边没来得及拾起的枯萎花朵已经发出了淡淡异味。他深吸一口气,平复情绪后,走到外面,看见唐昊还坐在那儿。
  邹远问:“今天你不回呼啸吗?”
  唐昊点点头,拿着花剪在给旁边的玫瑰剔刺儿。他手臂上有道小刀口,不长,但是深。邹远层层包裹以后还是能看见一层血色,可以想见严重程度。但是他握剪子的手很稳,和平时没有什么区别,眼神专注、认真,侧脸俊朗。
  邹远彻底没忍住,鼻子一酸,加快步子转身往厨房跑去,过了好一会儿,厨房才传来他模模糊糊的声音,他问:“你今晚想吃什么?”
  
  孙翔还没来得及坐到位置上就被叶修急匆匆叫去了办公室。他推开门一看,叶修正在办公桌后头翘着二郎腿抽烟,烟雾缭绕,快活似神仙。
  
  孙翔不耐烦地问:“找我有事吗?”
  
  叶修道:“你知道唐昊跟谁打的吗?”
  他见有人进来,伸手将烟头在烟灰缸里按灭,似笑非笑地望向房间角落——那里有个被黑了几百年的摄像头,如今只能起装饰作用,连起码的威慑功能都没了。若不是这样,他也不敢在办公室里抽烟,触韩文清的霉头。
  
  孙翔好奇地问:“跟谁?”
  叶修言简意赅地回答:“崔立。”
  “崔立?”
  “就是嘉世那个崔立。”
  
  崔立此人臭名昭著。嘉世真正的老板并不爱抛头露面,在不干不净的事情中尤其如此,所以许多买卖都是崔立出面谈妥的,也算是嘉世的左膀右臂。但崔立偏斯文,一般不会出现在动手的场面,怕脏了自己的手。
  
  孙翔叠声问:“怎么会是崔立?打什么?怎么打到他头上了?”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唐昊。听说是在灯花街那一带起的冲突吧,崔立带了嘉世的人去谈生意,半路上碰着了唐昊。唐昊一个人打得他们天翻地覆。幸亏他碰见的不是陈夜辉,”,叶修摇摇头,“不然小命难保。”
  孙翔皱眉问:“韩文清去了?”
  “我说,你这样叫老韩名字当心他给你穿小鞋。应该是吧,那一片最近挺热闹的。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估计双方都会憋着气盯死了灯花街,老韩怕出意外,就带着张新杰直接过去了。”
  
  孙翔一大早碰见唐昊,本来就不痛快,又被拉到办公室,莫名敲打了好一阵。
  他问道:“听起来挺严重的,但是你把我叫过来就是跟我说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
  
  叶修抬头看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说:“我们都是一个地方出来的,所以我也算尽个前辈的责,友情提醒一下你,如今的嘉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小打小闹的嘉世了。”
  说到这儿,他停了一下,装模作样地端起特地买的老干部茶杯啜了一口浓茶,清了清嗓子继续说:“而且,更重要的是,你的金毛该染回来了。”
  
  孙翔:“…”
  
  等孙翔摔门走了,叶修才把目光从他背影上收回来,把茶杯放回桌上,正靠着一个有些年头的相框,里面那张照片自从进了这间办公室,就一直呆在那儿。照片上两个年轻男生,一个漂亮小姑娘,凑在一块对着镜头比剪头手,笑得一个比一个甜。

03

  孙翔回家照例看了看阿花的窝,果不其然空空荡荡,月光洒在除了他和蟑螂之外没有活物的房子里,无端生出一些寂寞惆怅。孙翔干脆七八点就把澡洗了,窝在床上披着被子打手游。现在才春末,气温不是很高,他奢侈地打开了空调,十分享受孤独一人的颓废时光。
  
  正玩得激烈,门外响起敲门声,两轻一重,混在空调的轰鸣声里模模糊糊的。孙翔一开始以为自己听错了,等敲门声又一次响起来,竖着耳朵的他才从被子里爬起来,走出房间开门,问道:“谁啊?”
  
  肖时钦抱着阿花一脸无奈地站在他家门前,正好跟穿着大背心享受冰爽的孙翔面对面,耳朵飞红,把猫抱到眼前,说道:“我一回来就看到它在我家门口…”
  阿花喵呜一声,在肖时钦怀里蹭了蹭,爪子紧紧抓着自己的小食盆。
  孙翔彻底为这位悍将的脑容量和武力值服气,道:“它怎么溜过去的…我关了门啊!”
  肖时钦目光绕开孙翔,在房内扫视一圈,看见大厅的窗子洞开,晚风把窗帘刮得沙沙作响,于是问:“是不是因为没关窗的原因?”
  孙翔正伸手想办法把阿花从肖时钦怀里薅出来,激战正酣,抽空吃了一惊,说:“不会吧?这只猫还能飞檐走壁?”
  肖时钦道:“窗户外面放了台空调机,可能它是从那儿爬的。”
  孙翔闻言蹭蹭跑到大厅窗户边,伸出脑袋果然看见了下面的空调机。机身落满了灰尘,一连串混乱的猫爪印还清晰可见,通向楼梯间的窗户,他冲着门边喊了一声:“还真是!”
  肖时钦把猫咪放在地板上。阿花的爪子上有灰,在木制地板上落下脏兮兮脚印,分外显眼,他伸手打算擦掉,孙翔拿了抹布过来说:“别别别,用这个用这个,我来就行!”
  肖时钦点点头。
  孙翔问道:“你很喜欢猫吗?”
  “不是很喜欢。”
  确实没看出来他有多喜欢,孙翔感觉肖时钦做这些事情都是出于他的性格,换成狗、鹦鹉,甚至是家养的耗子和荷兰猪,估计肖时钦也会一视同仁,温柔对待。
  
  孙翔低声嘀咕:“我还以为你跟我一个朋友一样特喜欢猫呢…”
  鞋柜上面也挂了一块脏兮兮的毛巾,肖时钦顺手拿下来,把自己眼前的几个小爪印给擦了,问:“不好意思,你说什么?”
  孙翔回答:“没什么。”
  等肖时钦把抹布挂回去转身要走,孙翔突然问:“不然在你那边也放一个窝你看成吗?我老忘记喂它,它又喜欢你!”
  肖时钦闻言回头,看见孙翔还弯着腰跪在地上擦地板,不知有意还是无意,不让肖时钦看见他的眼睛。肖时钦只能看到他t恤下消瘦的脊背和两条光溜溜的长腿——作为一个警察来说,孙翔高是挺高的,就是稍微瘦了一点,加上头发颜色太抢眼,不符合人民公仆的定位,剩下的,都不折不扣是一副好警察的样子。
  
  已经是个大人了。
  
  肖时钦推了推眼镜,回答:“好。”
  
  及周末时候,孙翔和肖时钦都放了假,约着一起去商场宠物店买食盆、猫窝一类的。孙翔在这方面没什么经验,阿花在他家的用具一看就都上了年头,问他之前在哪里买的,他也一问三不知。据他所说,连猫粮都基本是从网上订购的,他只消按着别人的推荐胡乱买,对里面那些弯弯绕绕一窍不通。
  
  肖时钦提议:“不然去我一个认识的人那儿买吧,她在雷霆街那边开宠物店开了好几年了,跟我关系挺好的。”
  孙翔点头同意,心里为逃过一劫暗自庆幸。
  
  雷霆街离小区不远,步行十分钟就能走到。周末上午的阳光温煦、和暖,洒在两人肩上,孙翔和肖时钦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没多久就看见了小戴猫咪店。
  
  戴妍琦正在喂昨天捡回来的一只流浪猫吃东西,听见挂在门上的风铃叮当作响,知道有客进门,把手在一边的毛巾上擦了擦,带着爽朗明亮的笑容回头道:“早上好,需要点什么?”
  等她看清了来人是肖时钦,她一声欢呼,扑到肖时钦身上,高兴大叫:“肖…肖时钦!你来看我啦?”
  肖时钦伸出手抱了抱她,脸上的笑意温暖、充沛,是孙翔没看过的开心,仿佛浪子归家一样安心、喜悦。
  
  孙翔咳咳两声,示意戴妍琦旁边还有一个人,让她不要忽略了顾客的需求。
  
  戴妍琦从肖时钦身上下来看向孙翔,她比两人都矮了不少,看起来还是个小姑娘模样,扎了双马尾,但在清晨的忙碌中有几缕碎发散出,她问:“你是肖时钦带来的吗?你要什么?我给你打折!”
  戴妍琦说话速度快,带着少女特有的清亮,不知道她来自何处,带有一点南方口音,刚才听不明显,现在她正对着孙翔,孙翔才听清,肖时钦三个字被她念得,成了小事情的发音。
  
  肖时钦开口道:“我们来买猫砂还有猫粮什么的,总之就是养猫要用的东西,你给我们都拿点就成。”
  
  戴妍琦惊奇地问:“你要养猫了吗?你不是之前很讨厌猫咪?”
  
  从肖时钦接过话茬以后,孙翔就懒得再找存在感,自顾自地去一旁的笼子里看那只戴妍琦新捡的小猫。小猫早晨刚来店里,在水里过了一遍之后周身干净许多,毛色并不杂乱,只是眼睛还是怯生生的,盯着孙翔看,流露出一丝因陷入陌生境地而产生的害怕。
  肖时钦又看回戴妍琦,苦笑道:“以前的事了。”
  
  等在戴妍琦处买完东西,又叙旧片刻,拎了一大包东西回小区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孙翔要拎,肖时钦说不必,一直拿在手上,看着就沉甸甸的,勒着手疼。
  孙翔看了一路,说过好几回,肖时钦还是没把东西交到他手上,到了小区门口,他实在看不下去了,趁肖时钦没注意,伸手飞快地塑料袋抢过来,同时开口问:“刚才那小姑娘叫你小事情?”
  肖时钦果然被他的问题分散了注意力,没精力再跟他玩你谦我让的小游戏,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小事情…?”
  孙翔点点头。
  肖时钦想了一下,解释道:“应该不是,叫的就是肖时钦吧。她是w市的,可能口音关系,所以你听错了?”
  孙翔问:“她是你女朋友?”
  
  肖时钦似乎吃了一惊,脸上带着些笑,答:“不是。”
  紧后他又补充道:“小时候认识的,她管我叫哥哥。”
  
  孙翔兴致缺缺地“哦”了一声,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一罐益达,单手打开盖子,向肖时钦示意,问道:“吃口香糖吗?”
  肖时钦摇摇头。
  
  两人并肩又走了一阵,等快到楼下的时候孙翔才问:“那我给你起小事情这个外号你会介意吗?你不是帮我照顾阿花,就当作对你的报答,多好听的绰号,高端、大气,你说是不是,小事情?”
  
  古今中外,都没有这种报答的方法。而且给成年人起绰号这种做法,不沉稳、小孩子气,不是一个警察应该有的行为。肖时钦打算开口拒绝,却看见孙翔急走几步向前,跟另外两个人在狭小的楼道相遇。
  
  孙翔问:“局里出事了?”
  迎面走来的正是肖时钦还未见过面的邻居韩文清,另外一个人他不认识,但孙翔知道是张新杰。他们二人脚步匆忙、神色严峻,韩文清素来肃杀的脸色更加沉重,仿佛冰霜凝结,孙翔来不及给双方介绍,就匆忙询问。
  张新杰并没有放慢步子,微微侧身,向孙翔和他后面的肖时钦点头致意,而后简明扼要冲孙翔地回答道:“崔立死了。”
  
  听闻此言,孙翔火急火燎便要跟在他们身后一同前往市局,他将购物袋往肖时钦怀里一塞,转身便打算走,肖时钦却说:“等会儿!”
  孙翔疑惑地回头,但还是停住了脚步。
  
  人命关天,肖时钦也不想多耽搁,叮嘱孙翔先别走,飞快地跑到三楼掏出钥匙打开房门,没多时拎着盛满了汤的保温杯重新出现在孙翔眼前,不由分说,将手里的保温杯递给他,说:“我炖的汤,料很足,加班也别吃泡面。”
  孙翔神色微动,点点头,飞快地向外奔去。
  
  肖时钦回家的时候就看见阿花蹲在他家地毯上打滚,他行色匆匆,连门都没来得及关上,阿花就紧随其后溜了出来,此时正在他裤腿边磨蹭。他弯腰把阿花抱进怀里,低声说:“回家了。”
  猫咪不知道有没有听懂,它刚从厨房出来,还带着一身的食物香气,十分乖顺地伸出舌头舔了舔肖时钦的手背,那儿被汤烫伤了一块,已经红肿起来。
  
  

04
  孙翔长吁短叹地坐在茶水间里,愤愤地拿筷子戳着保温杯里的莲藕。肖时钦炖的是他故乡w市出名的莲藕排骨汤,一个上午下来,莲藕被煮得分外绵软,此刻正在汤里沉沉浮浮,孔洞旁边还有许多筷子印,见证了孙翔的忧愁和嗟叹。
  
  方锐在旁边探头探脑地看了一会儿,又低下头心酸地吃着自己的泡面。不大的茶水间就他们两个人,孙翔的莲藕汤香气和方锐的方便面气味混在一起,更加称托出方锐的心塞。孙翔也注意到了,迟疑了两秒,问:“喝汤吗?”
  
  “啊?”方锐从泡面里抬起头,惊喜地说,“喝喝喝!”
  他拿孙翔的勺子小心地舀起一块藕,用自己的塑料叉子叉上,放进嘴里。莲藕入口即化,在他嘴里生出一股醇厚清甜的滋味,他又另外叉起一块排骨,十分谨慎地将手放在叉子下方,时刻提防着排骨掉下来。
  孙翔拿勺子舀了一口汤,没什么胃口,又闷闷不乐地把保温杯往方锐的方向更推了推。
  
  方锐把骨头放在烟灰缸里,打算吃完了再去倒,问:“怎么,谁借了你的谷子还了你的糠?”
  孙翔听不懂这种混不吝的方言,说:“不是的,听说崔立死了?”
  方锐点头,吃了一口泡面:“确实是死了,而且是闹市杀人。搞得血不呼啦的,影响特别差。所以这不是叶修他们都去善后了嘛。”
  
  “谁杀的?”
  孙翔沉默了一阵,问。
  
  方锐正压惊似地猛吃着泡面,仿佛刚才描述的刑事案件只是吃饭时用来助兴的谈资,不过确实,对他们来说,这种场景时不时就得见上几回:“不知道啊,听说凶手当场就被抓了,还在审呢。不过估计是雇的黑道吧,商业纠纷不是一般都这样?”
  
  孙翔点了点头。这不是他接触到的第一起凶杀,也不会是最后一起,但是崔立在嘉世的背景身份让他总觉得心里堵着块石头,说不出原因,就是觉得不太舒服。饭不想吃、觉不想睡的那种不适感,重新涌上心头。
  
  方锐后知后觉地想起局里传的八卦,在倒垃圾的间隙,回头安慰了一声:“没事的,不就是死了个人嘛,嘉世垮不了的,而且谁杀的还不知道呢,也不一定查得出来。你别想了,好好喝汤,我负责任地告诉你,这个汤真的好喝。”
  
  两声敲门声响了起来,刚好在门边的方锐拉开门,唐柔问:“孙翔在吗?”
  方锐让开了身子,孙翔站起来问:“怎么了?”
  唐柔说:“叶副局找你。”
  
  时值初夏,窗外阳光盎然,副局长办公室向阳,采光一等一的好。孙翔推开门,被明晃晃的日光晃了晃眼睛,下意识抬手挡在眼前。
  叶修坐在他的位置上转着一枝钢笔,见他进来,问:“知道了?”
  
  孙翔点了点头,叶修说:“文州他们在尸检,老韩他们在审那个嫌疑人,估计比较悬,毕竟是出来卖命的人。”
  他把手中的钢笔放下,金属笔身和桌面碰撞,发出不轻不重的一声响,窗外刚好传来鸟啼一声,二者重合。叶修似笑非笑地单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在桌面上敲击,问:“这么多年你回过嘉世没?”
  
  孙翔正在饮水机旁边拿一次性纸杯接水,闻言动作停了停,僵硬地仰起头把水一口喝完,擦了擦嘴说:“没有。”
  
  叶修问:“为什么不回?”
  
  孙翔不耐烦地答:“有什么好回去的,又不是嘉世的人了,你他/妈怎么不回?”
  
  “我们可不一样,”叶修说,“你可是陶轩一手培养出来的。”
  孙翔懒得理他,将杯子捏紧扔进了垃圾桶里。
  叶修又自顾自地说:“不过也是时候回去一趟了。”
  
  话音刚落,孙翔猛地抬起头看向他,叶修轻笑了一声,将钢笔放进笔筒里,颀长的手指在阳光下线条优美、赏心悦目,他说道:“有什么好吃惊的,毕竟我也是嘉世出来的人。”
  
  “去嘉世?”安文逸推开门,手上抱着一沓文书。他把资料放在叶修办公桌上,问道,“新嘉世还是老嘉世?”
  孙翔皱着眉毛问:“你也是本地人?”
  “不是,”安文逸推了推眼镜,“但是我调查过所有本地实业的发展历史。”
  
  嘉世办公地址落在市中心的高楼之中,森林一样的水泥建筑将它层层环绕,它在它们中而言,也只不过是一员罢了,如沙入撒哈拉,外表上并没有任何区别,而它曾经的内核,现在知道的人也所剩无几。
  
  孙翔坐在接待处门口的沙发上慢慢地吃着一盒朗姆味的八喜。叶修一路上都得意不已,炫耀自己手下带出来的人多么明察秋毫、心细如发,同时嗟叹孙翔的脾气太臭,性子太急,以后肯定得吃瘪。孙翔刚开始还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后来实在受不了了,干脆买了两大盒冰淇淋,堵住叶修的嘴。
  
  叶修把勺子叼在嘴里,问:“你真不进去?”
  两人都穿了便服,说是来调查,其实一点儿也不正规,更多地像两个老友来叙旧,以私人身份进行有一搭没一搭的试探。只是孙翔一进门就散发着一股低气压,此刻更是火冒三丈,说:“你自己进去!”
  
  叶修说道:“好吧,对局长我放尊重点。”
  
  他自顾自晃悠着去找前台打探,孙翔只好坐在门口的软沙发上等。
  
  前台的小妹一直在往这个方向看,孙翔努力深呼吸,耐着性子什么也没说。嘉世楼层高,他把头扭开,看向玻璃墙外的一小块一小块的天空。俯视时人行道上行走的人变得很小,马路就像一条河流一般,车辆穿梭不息。人站在这样的高度,难免会生出睥睨之感,觉得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过了这么多年,还是挺自以为是的,孙翔想。
  
  前台方向传来声音,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带着笑意问:“呀,肖工回去了吗?”
  
  孙翔从雪糕中抬起头,看到肖时钦正站在前台面前跟她笑着打招呼。他穿着第一次见面时款式差不多的西装,眼镜背后不再是面对猫咪时的无奈,却还是保留着一份待人的温和善良。
  肖时钦点了点头,说:“是,今天早点回去。辛苦了。”
  
  孙翔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带点疑惑问道:“小事情?”
  
  肖时钦回头,这才发现孙翔,一点愕然稍纵即逝,旋即化为笑意。
  “你怎么来这儿了?工作吗?”他上下扫视,看孙翔穿了t恤牛仔裤,又收回了自己的假设,“还是有什么事?”
  
  “也没什么,”孙翔把手从他肩膀收回来,顺手将吃完的包装盒扔在一边的垃圾桶里,“跟上司一起来处理一些私事,吃晚饭了吗?”
  肖时钦摇摇头,孙翔便说:“一起吧。”
  不等他回答,孙翔又转向前台,向招待的小姑娘挤出一个十分灿烂的笑容,说:“麻烦你等下跟我上司通报一声,我有事先走啦。”
  
  小姑娘受宠若惊地连连点头。
  
  肖时钦刚把茄盒端上桌,连围裙都没来得及脱下来,就被孙翔严肃地按在了座位上。他想起身把阿花给抱到这边来,孙翔愤怒地拒绝了他,说:“谈正事管什么猫?”
  
  肖时钦把手在桌边的毛巾上擦干净,又将外套脱下挂在椅背上,问:“什么事?”
  
  孙翔说:“你是在嘉世上班?”
  肖时钦“嗯”了一声,往自己碗里夹了块回锅肉,又往孙翔碗里放了一块,说:“试试。”
  
  孙翔十分严肃地拒绝:“不行,你知道吗,嘉世很差的。”
  
  肖时钦:“?”
  他刚刚从厨房出来,初夏季节气温不低,掌完勺的他衣服被汗打湿了一小块,勾勒出消瘦的脊背。孙翔看着他的脸,一滴汗正从下巴附近划过。他回过神来,轻咳两声,说:“总之不太好,具体我也不知道,但是市局一直在查老板陶轩。”
  
  肖时钦轻轻地笑了一声,拿起筷子扒了一口饭,说:“我只是拿份工资而已,不管那么多。在哪儿上班不是上,嘉世工资福利都不差,职位也适合我。我觉得老板也不是很难相处,没什么理由离职。”
  
  孙翔沉默,过了几分钟说:“嘉世以前不是搞机械这一块的,据说发家很不干净。”
  
  肖时钦把筷子放在碗上,问:“你怎么知道的?”
  
  孙翔下意识想回答“因为我是那儿出来的”,但冷静下来时给出的又是另外一个天马行空的答复。“我在嘉世当过一段时间保安,听他们说的,”,肖时钦“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孙翔有点烦恼地抱怨,“唉你别笑,我认真的!”
  
  “知道了,”肖时钦说,“以后有机会再说吧,有可能的话,谁不肯跳槽呢?”
  
  

  05

  邹远睡得迷迷糊糊,听到旁边唐昊的房间传来动静,抓起旁边的表,借着月光一看,才半夜三点。他有点担心,怕是唐昊又招惹了什么有的没的麻烦,便起身,弯腰从床底下取出一直放着的一小把匕首。
  这还是当时张佳乐留给他的,让他在手柄上刻了自己的名字,好留着防身。之前一直被邹远当作观赏品收在箱子里,跟其他的干花、日记,还有早几年张佳乐、唐昊、孙哲平他们送他的生日礼物放在一起,权当纪念。
  
  但是在张佳乐第一次错过约定时间,没有来花店小住的时候,邹远就把匕首拿了出来,放在床下,随时都能翻身拿到。
  
  月光投在匕首上,折出一片银色的光芒,他紧紧握着自己唯一的防身工具,轻手轻脚地接近唐昊的房门。
  房内只开了一盏台灯,有人影晃动。门没有关紧,之前张佳乐来花店住的时候半夜经常推门看他,帮忙盖盖被子或是关上被遗忘的壁灯,所以他睡觉从来不把房门关紧。故而后来他旁边的房间,也是唐昊现在住的地方的门锁坏了,老是关不上,一直没有去修。唐昊搬进来之后也不怎么在意,这扇门便一直坏到如今。
  
  邹远凑近门缝,仔细凝视,发现里面收拾东西的人不是旁人,正是唐昊,于是又顿时放松,卸下全身的防备。
  手中的匕首在骤然轻松下叮当落地,在地板上留下小小的一道划痕。
  
  唐昊回头,发现是邹远,问:“吵醒你了?”
  
  邹远摇摇头,弯腰把小刀拾起来放在一旁的架子上,推门进去。他已经很久没有睡一个好觉了,经常整夜整夜地做噩梦,醒来满头都是虚汗。唐昊在的时候稍微好一些,毕竟知道旁边有个人让他安心很多。唐昊不在的时候他只好认命地躺下,有时候失眠,有时候噩梦一个接着一个,在后怕和心悸中醒来。
  
  邹远跳过自己被一惊一乍吓了一大跳的事,问:“你在收拾什么呢?”
  
  唐昊手上的动作稍微停了一下。
  “呼啸有点事,”他开口解释道,“我可能要出个远门了。”
  
  邹远把房间的顶灯打开,唐昊一时不习惯强光,眯了眯眼睛,再睁眼时邹远已经走到他面前,伸手把他胡乱塞进行李箱的衣服拿出来,铺在床上重新叠好,又放回去,问:“是不是惹了什么事要跑路?”
  
  “差不多吧…”
  叠衣服的工作也不用自己上阵了,唐昊不知道做什么,只好束手坐在床铺,看邹远帮他收拾衣服,一件一件叠得整整齐齐,原先总觉得容量小放不下的行李箱也像被扩充了似的,收纳了他所有想带的衣服。
  
  邹远问:“会回来吗?”
  
  唐昊点了点头,又觉得说服力不够强,怕邹远担心,补充:“就是崔立死了嘛…我怕被查,所以先出去一阵好了。”
  他像下定决心:“我肯定不会像张佳乐一样的。”
  
  邹远没说话,把衣服压了压,合上行李箱盖子,拉好拉链。等一连串动作都做完,他才正眼看了唐昊。唐昊坐在床上,也抬头看着他,总觉得邹远像个送丈夫上战场的妻子似的,一举一动都透露着悲情,仿佛不大的房间已经是十里长亭,风中杨柳飘扬。他清了清嗓子,有些心虚,强装长辈:“你记得好好开店,别出去乱跑,最近这里不怎么太平,我会让赵禹哲他们多看着的。”
  
  邹远点点头,回答的却是上面一句,语气难得地带上了一点坚持:“他是哥哥,张佳乐是我哥哥,没有他我还在孤儿院里。”
  
  唐昊不知怎么回答,起身把行李箱搬到地上。轮子声回荡在房间里,邹远帮他把花店的卷帘门打开,他弯腰出去,站在路灯下面回头冲邹远摆了摆手,权当告别。
  
  路灯下光线昏黄,城市还没有醒来,偶尔有车辆急驰而过,车灯明晃晃的。唐昊走了两步,回头看到邹远还站在夜色里送他,心里浮现一阵愧疚。邹远越来越瘦了,以前的时候还有点婴儿肥。张佳乐失踪以后他一天天地瘦下去,连花店的顾客都会劝慰两句,生怕邹远想不开。但是邹远十分冷静,也不回百花的那条街问。甚至唐昊为了找张佳乐,加入了呼啸这种混混帮派,他也没说什么,只是一次次帮他包扎,嘱咐他受伤了就回花店。
  
  严格说来,唐昊的冲动简直毫无理由。他跟张佳乐并没有什么十分亲密的血缘关系,甚至连面也没见过几次。灯花街的街里街坊以为他是邹远的亲戚,然而他只是邹远的初中同学而已。之前他们在同一个寄宿学校读书,唐昊一开始看邹远不顺眼,明里暗里给他使过几次绊子,但是后来见邹远鸵鸟似地没什么反应,便不再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另外找个了乐子消遣消遣,那就是在邹远给旁人欺负的时候帮邹远打回去。
  
  他觉得自己的新消遣方式高尚得多,像课本里歌颂的那些正面人物一样,散发着人性的光辉。唐昊本来还指着邹远继续保持良好成绩一路高升,以后成为什么什么大家写篇文歌颂歌颂他,没有想到邹远高中就因为家里的麻烦辍了学,跟他这个混社会的二吊子一样自己养活自己。
  
  唐昊不读书了,从宿舍搬出来没地方住,正好邹远家唯一的长辈张佳乐又失踪了,他干脆堂而皇之,美名其曰“保护”,让邹远给他匀了一间房住着,实则占了免费租房的便宜,所以邹远的心事他时常记挂着,想有机会报答报答他。何况邹远伤心的时候颓着个脸,又非要假装快活,他看得心里添堵。
  
  现在机会来了。
  

 06
  
  天光乍破,偶尔有鸟鸣声传入耳中。四周少人,荒草长得齐膝高。
  
  寸土寸金的城市,居然能在边缘留下一小块被圈存的荒地,实在奇怪,仿佛是特地用来缅怀某段过去似的。而那些拆了一半的房子、生锈的铁门,还有落在地上毁去一半,写了“嘉世孤儿院”五个字的牌匾,都仿佛是无声的墓碑,镌刻了时光的悼文,在晨曦之中折射着新生的光彩,像一个奇妙的矛盾体。
  
  孙翔走在小路上,呼吸着清晨新鲜的空气,用脚踢开挡路的小石子,心情复杂地往安文逸口中的“旧嘉世”走去。
  
  门锁不知道被扔在哪个角落,他顺手推开生锈的铁门,大门传出“吱呀”的一声响。原先院子中间放着的秋千架上已然坐了一个人,被推门的声音惊动,看向孙翔。
  
  过去了将近十年,昔日唯一的、遭到所有小孩追捧的玩具,现在无人问津,被遗忘在角落,于风中打着摆子。再也不会有人费尽心机爬上它,甚至为了争夺短暂十分钟的使用权而大打出手。它像这座已经坍塌的嘉世一样,成为被人弃之如敝徙的过去。
  也许盘腿坐着的叶修,是它这么些年来迎来的唯一顾客。
  
  孙翔伸手抓住秋千绳,止住叶修的晃荡,问:“来这儿做什么?”
  叶修耸耸肩,好整以暇地从秋千上跳下来,找了个水泥块坐下,点燃一支烟:“随便看看,很久没回来了。你不是也来了?”
  
  孙翔站在秋千旁,仍然伸手抓着那根绳子,皱着眉头说:“今天是院庆日。”
  “什么院庆日,”叶修“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是苏沐秋的生日而已,陶轩是一直保留了这手情怀牌还是怎么着?在这天亲自给你们投喂小蛋糕和饼干,让你们感恩戴德?”
  
  孙翔似乎有点气恼,什么话也没说,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已经破落的建筑和墙边生长的爬山虎,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然而昔日小孩子的痛哭声、陈夜辉的斥骂声仿佛还回荡在耳边。
  叶修转头看他,指尖烟雾缭绕,他眯起眼睛:“想什么呢?你们那个时候可好很多了。”
  孙翔问:“什么叫好多了?”
  
  “字面意思。”
  叶修拍了拍水泥墩空出来的半部分,示意孙翔过来坐,他给孙翔这个不怎么亲密的后辈好好补补历史,孙翔难得没有抗拒,一言不发地在他身边坐下。
  
  叶修接着说:“最早的时候陈夜辉他们可凶了,陶轩也不管,毕竟他还靠着那些孩子挣钱。你说说,谁会信一个孤儿院能打着慈善机构的名字培养杀手给有钱人做事呢?”
  
  他一声冷笑。
  
  谁能想到呢?
  一个小孩,七岁、八岁,抑或十多岁,出现在你的面前,甜甜地叫你叔叔阿姨,让你帮他们一个小忙,比如送他们回家或者去派出所什么的,一般人都不会拒绝。然而你的善意却是你的墓志铭,你领着他们归家的时候,他们随时会在你的背后掏出利刃和枪炮,痛痛快快地送你归西。
  
  嘉世孤儿院,于陶轩来说,是资本积累的起点。而于那些小孩来说,是所有噩梦的开始——
  干干净净、了无牵挂,没有依靠也不通世事的幼小孩童,在踏入这扇门的同时,就葬送了自己的一生,十五年来能逃出来的寥寥无几。
  
  背对着光明,在黑暗中积累资本,这就是现在嘉世的过去。
  
  叶修脸色仍旧平淡,目光看向天边迢远的朝霞,五色斑斓的光芒倒映在叶修眼中,仿佛投射了整片天空,无尽苍穹。孙翔没有说话,安静听着。
  
  城市仍旧崭新,带血的故事在他们面前展开。幸或不幸,他们都已在一开始被卷入其中。
  
  “为什么不改变呢?嘉世不是你和陶轩一起办的吗?”孙翔问。
  
  尽管夹杂了少许的温情,脚下踏着的是自己成长和奔跑的故乡,严苛的训练、语言的羞辱、精神上的折磨才是这儿永恒的主题。日日提心吊胆,夜夜不得安睡,谁也不知道第二天面对的会是什么日子。也许下一秒你就要去为一个不认识的人卖命,用自己手里的枪械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让温热的鲜血成为所谓的投名状。不得不为院长进入上层社会铺桥搭路,把自己和他人的血肉之躯垫在他的脚下,用灵魂作为献祭。
  
  恨得不纯粹,怀念又有悖伦理,浇灌了血液和丑恶的孤儿院,也是孙翔逃离前的家。无法回首的记忆和复杂的感情体验,像一把小刀,细细地切割着他灵魂的每一寸。
  
  叶修掏出手机,点亮屏幕,桌面正是他打印出来放在相框里的那张照片。孙翔认识其中的叶修和叶修的妹妹苏沐橙,对另外一个人则只有一点残留的印象。
  
  叶修把手机收回口袋,说:“你看过这个人吧?他的照片好像也被挂在嘉世的墙上过。严格说来,嘉世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建起来的。最开始嘉世真的是个孤儿院,因为苏沐秋,”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就是照片上这个人,跟沐橙都是孤儿,所以想给那些没地方去的小孩儿找个地方吃饭睡觉,最开始陶轩很乐意,出了大部分周转资金,但是后来他公司运转得越来越差,就动了乱七八糟的歪脑筋,这里算是最离谱的,简直是魔幻现实主义了,但是令人吃惊的是,这个孤儿院也最挣钱。”
  
  叶修停顿了一下,伶牙俐齿的他一时不知道怎么表达,平日里把方锐说得脸红的口才也不知道哪儿去了。他觉得有什么东西翻涌着塞住了咽喉,让吞吐呼吸都变得有点困难,连说话也成了一种折磨。
  
  “但也怪我,那个时候沐秋出了车祸,我忙着帮他料理…料理,后事”叶修做了个吞咽的动作,“又要送沐橙出国,根本没时间管这边,陈夜辉崔立他们也是那个时候混进来的。等我发现的时候,我已经基本被架空了,成了个挂名副院长。他们事情也做得干净,脑子都用在这方面,所以其实这么些年,我们也没抓到什么确实的把柄。”
  
  孙翔在嘉世呆的最后几年,正是叶修离开、陶轩他们最猖狂的那段时间,但那个时候黑暗的运营链已经上了轨道,钱财和资源滚滚涌向背后的操纵者。陶轩食足了资本,终于开始有所收敛,想方法洗白上岸,彻底转型。
  
  当年他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帮陶轩他们执行所谓的业务。但陶轩觉得他脑子好手脚快,一直很重视他,甚至给了他很多特权,纵容他一再找借口推辞任务。包括孙翔最后决定离开嘉世,陶轩也没有多加阻拦,更没有在事后为难过他,简直是干干净净地放他离开,丝毫不怕做了警察的孙翔会转身把这些丑事都捅出来。
  
  也许欲望击垮了他,他表现出的简直是一种病态的自大。
  
  所以孙翔有时候回想起来十分矛盾。说陶轩是个好人吧,他做的事情一件比一件脏;说陶轩是个彻彻底底、十恶不赦、腐烂发臭的坏人,他又似乎更多地倾向于扮演幕后的主宰者角色,尽可能地表现出自己的胸怀魄力,仿佛自己是泥地里开出的一朵白莲。甚至他时而会表现出一种痛苦挣扎,似乎他也被自己的罪恶煎熬着。
  
  孙翔被打过、被骂过,也被陶轩温柔地抚摸过头顶。陶轩亲人一般跟他进行毫无龃龉的交谈,只为了关心他的日常生活。
  
  然而这些事情总是无法抹去孙翔记忆里同伴的脸颊,他们没有过多的交谈和来往,因为这在嘉世是不允许的,谁也不能成为例外。他从孤儿院出来以后被陌生的家庭收养,一步一步成为市局的警察。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追踪,当年那些小孩有些执行完业务就被抹杀了,有些业务失败再也没回来,只有极小一部分人碰上了好心的老板,有机会走上老板给他们铺好的所谓退路,到国外改名换姓、东躲西藏地过完一生。
  
  孙翔无能为力,他曾经尝试过去找那些幸存者沟通,希望他们能够出面作证,一起扳倒嘉世。可是当年的嘉世,毁掉的不仅仅是他们的未来,也一并将他们的心灵扭曲。
  
  不能供出嘉世,不管是落在谁手里都不能背叛孤儿院。每个夜里大家都被迫发誓,宣布自己会永远为顾客服务,把他们当成培养自己的上帝。哪怕十余年后,这些话仍然通过带血的鞭子和棍棒烙印在他们心上。
  这样的土壤中,很难生出纯洁的花朵。不管是人性本恶,还是人性本善,到头来都是殊途同归。所有的美德都是空谈,而罪恶才是胜利者存活的花冠。
  
  曾经有一次院子里不知哪儿跑来一只猫,被最高最壮的男孩提住后腿,抬手就要摔在台阶上。孙翔看不下去,一把夺下来,抱在自己怀里,猫咪发出恐惧的叫声,在他怀里瑟瑟发抖。
  
  男孩要来抢,孙翔一只手搂着猫,单手招架不住,在混战中被好几拳揍到了脸上。他咬着牙护住怀里抱着的弱小生命,几乎是垂死挣扎地还着手,但他还太小了,哪怕是不要命的招数也捞不到好处。
  
  眼看要被一招弧拳打翻在地,横里却伸出一只手袭向对方面门,直奔着眼睛去。男孩缩手想护着眼睛,却迟了一步,只来得及捂着剧痛的双眼大声嘶吼。孙翔被拉住手,跟着对方拔足狂奔。等到了后院没人的地方,松开手的男生扶正眼镜从口袋里掏出一小袋猫粮,一本正经地说:“‘一叶之秋’,给你。”
  
  为了防止反抗,除了连坐法之外,崔立还花时间给所有小孩都起了个业务代号,把他们隔开住,更不准他们私下走得太近。总之所有正常的行为,在嘉世都是被禁止的。
  
  孙翔不知道对方从哪儿知晓了自己的名字,也不明白什么人际交往的礼貌,接过袋子直接撕开,把饼干倒在地上。猫咪显然是饿惨了,埋头猛吃,等孙翔抬头的时候,那个男孩已经走了。
  
  几乎是漫长生涯里唯一一道光。
  
  叶修把烟头在一旁摁灭,说:“所以你来的时候,我还以为终于能毁了这个嘉世。”
  
  “他们做得很干净,都敢放我去市局工作了,不可能会留下什么可乘之机,”孙翔从水泥块上翻身下来,拍拍手上的灰尘,“何况这一切不会结束的,陶轩想洗白也没这么简单,你们不是一直盯着他吗?”
  
  叶修轻笑一声,回答道:“盯着是盯着,可哪这么简单。他都能在市中心要块地建什么狗屁大楼了,还会怕这些?既然有持无恐地留着旧嘉世的废墟,可能也示威似地代表他们根本无所谓吧。”
  
  孙翔低低地应了一声,转身摆摆手,说:“我先回去了,你好好缅怀缅怀吧。”
  
  叶修没有说话,摁亮手机屏幕,低头凝视。
  太阳慢慢升了起来,远处传来早餐摊的喧哗声。有人为了一杯豆浆讨价还价,有人觉得今天的面太咸,还有些上班族空腹踏上通勤公车,这些都是逝去之人永远得不到的明天。
  
07
  崔立的案子结了。凶手对自己的种种罪行供认不讳,老老实实地接受判刑关押的命运,市局找不到丝毫程序上的漏洞,也没证据证明嘉世方面或者呼啸等第三方势力的嫌疑,只好公事公办地宣布结案,封存档案。
  
  孙翔又过上了撸猫、蹭饭、打游戏的当代独身生活。
  他把上一个游戏打穿之后下载了新游戏,周末废寝忘食、不眠不休,誓要成为全服第一,笑傲市局,连自己的主子猫咪阿花都忘了投喂。
  阿花“喵”地表示苟同。
  
  “孙翔,”肖时钦看向一旁沙发上吃饱喝足,抱着手机的孙翔,叫了他一声,孙翔正忙着打最后一个boss,头也没抬地应道:“怎么了小事情?”
  得亏他没皮没脸,在人际交往方面缺了根筋似的,时不时就来蹭吃蹭吃。肖时钦倒是无所谓,只是多双筷子的事,而且孙翔也好打发。跟邻居搞好关系也算是人生的一个小技巧了,多条朋友多条路,大家年龄相近、性格投缘,也算是赶巧。
  是不是投缘呢?
  肖时钦问自己,然后默默地给出一个答案:也算投缘吧…
  毕竟孙翔这个性格,跟大部分人都得磨上一磨,碰上性子烈的可能当场就得炸起来。但他确实没什么心机,有一说一的,也挺好。
  
  肖时钦把一直蹭着他裤腿的猫咪抱了起来,说:“这周末小戴过来吃饭,还有我公司一个后辈也一起,你说是不是把韩文清他们也叫过来?毕竟是邻居,总得见个面吧?”
  
  孙翔后知后觉地“啊”了一声,在上次匆匆讨论几句之后,他们已经很久没提嘉世的事了,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不需要别人指手画脚。而且市中心的那个嘉世,可是本市著名实业,业内数一数二的领头羊。在感慨陶轩做得干净之外,孙翔觉得确实没什么理由,也没什么身份再劝肖时钦,他要了解的话自己会去了解,没必要一再强调。
  
  “也行呀,”孙翔把手机放下,“game over”浮现在屏幕上,这最后一关他已经玩了一晚上,还是没过,但他并不气馁,决心第二天再战,“我下次碰上老韩他们说一声,让他们一起过来。”
  
  肖时钦问:“你们的韩局长不是一个人住的吗?”
  “不是啊,”孙翔回答,“和他爱人一起的,上次你也见过,也是我们局里的,叫张新杰。”
  第一次听说韩文清和张新杰的关系的时候,孙翔心里掀起了一阵滔天巨浪。不是因为同性恋情,而是孙翔发自内心觉得能和韩文清一起生活的人实在厉害,对方曾经在搏击训练中一拳打爆他,尽管是险胜,但那么大力气,人又凶,以后家暴的时候可怎么是好。自那之后,孙翔每天都会观察张新杰的脸上有没有淤青、红肿。
  令他失望的是,他期望的场面一直没有出现。
  
  肖时钦并不吃惊,简单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孙翔把猫从他怀里抢回来,强行举起阿花的一只爪子摆在自己脸边,“喵”了一声。
  
  肖时钦:“…我看阿花好像很不高兴。”
  
  孙翔跟在肖时钦后面不住地打着哈欠,清晨的阳光洒在他金色的头发上,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只毛茸茸的大型犬,透着一股人畜无害的迷糊。
  
  肖时钦拎着一袋子空心菜,剩下的蔬菜和猪肉都被孙翔抢在手上。他加急走了两步,赶到一小块空地,左右都是卖芹菜的摊位,只有这儿没了人,地面上还残留着一些深色的水渍。肖时钦很失望地说:“卖光了。”
  孙翔问:“什么卖光了?”
  “小龙虾。”肖时钦回答,“就是你上次吃了半斤那种。”
  
  小区附近就有个菜市场,出门走个十分钟就能抵达。这就是住在破落地区的好处,随时都能买到便宜新鲜的蔬果。只是有些菜比较受欢迎,小区里的老头老太太一大早就起来买,带回家给自己的儿子女儿中午加餐,所以如果不能早点来的话,可能就会抢不着,但是哪怕起早了,也不一定能买到,因为总有人比你更早。
  
  “嗨,这有什么,”孙翔把卷心菜换到左手,跟鸡翅一起提着,伸出右手揽住肖时钦的肩膀。他比肖时钦高个五公分,所以做得行云流水,十分自然。肖时钦稍微有点僵硬,不太习惯这种中小学生勾肩搭背的走路方式。孙翔又说:“不吃也行的,反正有别的菜,不用弄那么麻烦。”
  
  等他们从菜市场回来,收拾收拾又去了超市。孙翔推着车子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肖时钦站在货架面前认认真真地挑面条。孙翔不好意思打扰他,把车子停在原地,溜达着去零食区打算买两包巧克力。他正思索要买费列罗还是买方锐推荐的,据说特别好吃的新口味德芙,肖时钦就推着车过来了。
  
  “小事情?”巧克力放在最下面的货架上,孙翔之前一直蹲着,起身问,“买完啦?”
  肖时钦道:“买完了,你在看巧克力吗?”
  孙翔点点头,肖时钦弯腰看了看,说:“都买了吧,反正是我付钱,就当感谢你早起陪我买菜。”
  孙翔也懒得纠结,早起毁一天的他确实现在还懵懵懂懂晕晕乎乎。他把巧克力丢进购物车里,伸手接过推车扶手,说:“那敢情好,等下我分小戴一块吧。”
  
  肖时钦点点头,又在卖油盐的地方停了下来,孙翔也把车刹住,装模作样地看着肖时钦摆弄那些瓶瓶罐罐。
  旁边是个餐具区,他走过去东瞅瞅西看看,一会儿拿个宝石蓝的盘子像模像样地翻来覆去看,一会儿又把最底下的一套装调料的小罐子拿在手上掂量。罐子被做成熊猫花纹,憨厚可爱。孙翔想到自己家正好缺了调料罐,歪歪头准备问肖时钦这个怎么样。
  肖时钦在卖醋的货架前,陈醋被摆在最下面一层,他只好蹲下来看。从孙翔的角度刚好能看见他戴眼镜的侧脸,唇线紧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肖时钦在做什么分分钟几百万的大买卖。
  
  孙翔从小就觉得跟朋友或者家人一起逛超市是件幸福而亲密的事,大家一起在货架中穿梭,就着日常生活里的柴米油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聊天,偶尔停下来往购物篮里放些零食或者水果,充满了一种静谧的温馨感。他走过去,把自己挑好的调料罐放进购物车里,又伸手拎了瓶醋。
  “这个好,”孙翔说,“我养父母最喜欢。”
  肖时钦笑了笑,没有对他的事情多加询问,起身说:“行,那去付钱吧。”
  
  直到回到肖时钦家,孙翔才知道他随手拿的根本不是醋,而是一小瓶香油。他叼着从自己家冰箱里拿出来的雪糕,脚下踏了一双拖鞋,问:“你怎么不跟我说呢?”
  肖时钦在厨房里摘菜,已经十点多了,估计没一会儿客人们就会上门,他将一片被虫子蛀出空洞的烂叶子丢在一旁的垃圾桶里,应道:“反正我家还有,也不急着买,香油也一样的。”
  孙翔推开厨房的玻璃门,叹息着咬下雪糕表面的一层白巧克力,肖时钦偏头对他笑了笑,眼镜随着他的幅度向右边歪去,孙翔眼明手快地帮他扶正,却发现自己手上的雪糕渍没有擦干净,在镜框边缘留下了一点淡淡的痕迹。他心虚地侧过头,假装在钻研那一篮子青菜,幸好肖时钦没发现,他道了谢之后说:“你可以考虑一下吃快点,吃完来帮帮忙,我担心来不及。”
  肖时钦指了指客厅墙上的挂钟。
  
  说起来奇怪,他们才认识不到两个月,却已经熟稔到孙翔直接在肖时钦家放了一双自己常穿的拖鞋。肖时钦在考虑要不要把自己的备份钥匙放在孙翔处,因为他在这个城市并没有别的什么亲人,除了戴妍琦之外别的朋友也住得比较远,如果哪天没带钥匙出门,可能再想回家就只能靠开锁师傅了。但是孙翔又丢三落四的,时不时就得灰溜溜地打车回市局取被他落下的家门钥匙。肖时钦扪心自问,觉得自己还是没有这个勇气。
  
  08
  戴妍琦第一个到,日头还没爬到正中间,她就蹭蹭蹭跑上三楼,叮铃哐啷地砸门。夏天渐渐深了,温度不断升高,一阵猛蹿,她身上也带了点汗。孙翔把冰棒棍丢在垃圾桶里,慢悠悠走过来开门。门甫一打开,戴妍琦就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冷气,幸福地叹了一口气。
  
  “肖队呢?”戴妍琦探头探脑地问。
  孙翔正在帮她找鞋,问:“什么肖队?”
  戴妍琦摆摆手,说:“你别管,绰号而已。”
  她穿了一双粉红色的拖鞋进门,看见厨房里肖时钦正在洗菜,也管不上孙翔在肖时钦家里这奇怪的熟门熟路感,把别的事都抛到了九霄云外,发出一声欢呼,直奔着厨房去了,肖时钦也听到了她的声音,冲她笑眯眯地打了个招呼。
  孙翔在后头悄悄嘀咕一声:“什么毛病。”
  
  戴妍琦欢呼:“生日快乐!”
  她兴高采烈地提起手上的袋子,得意洋洋地在肖时钦面前晃悠。肖时钦笑着说了声“谢谢”,而后无奈地耸耸肩,示意自己没有多余的功夫接过她的礼物。戴妍琦十分善解人意地说:“我放你房间吧队长,你房间在哪儿?”
  “说了多少次别叫我队长了,”肖时钦说,“你问问孙翔,他知道。”
  戴妍琦皱起眉头:“他怎么会知道?”
  
  肖时钦没来得及回答,孙翔在门边探出个脑袋,说:“跟我走吧,我带你去。”
  
  “你偷听我们说话?”
  戴妍琦防备地把礼物抱在胸前,跟着孙翔走进肖时钦的房间。她刚一进门,就被脚边躺着睡觉的阿花蹭上了,此猫正在无人的角落享受人生,乍被踩了一脚,不恼反高兴。
  孙翔抱着手,靠在门边:“拜托,那不叫偷听。你说话声音那么大,整栋楼都听到了。”
  他收敛起倦怠懒散的样子,戴妍琦心中一紧,连带着抱猫的力度也变大了。阿花喵呜一声,从她怀里跳了下来,不知又往哪个角落去。孙翔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问:“小事情今天生日?”
  跟肖时钦一样,戴妍琦先是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小事情?”而后才点点头,说:“你不知道吗?”
  孙翔也耸耸肩:“我怎么会知道,你送的什么?”
  戴妍琦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趾高气扬地说:“不告诉你。”
  
  第二个敲门的是个年轻人,看起来年纪比孙翔还要小一点,然而脸色端庄持重,举止进退有度,连脱鞋都脱得分外优雅。孙翔一看他手上提了瓶红酒外加份包装好的礼物,就知道十有八九真是肖时钦生日没跑了。
  
  孙翔给他开了门就退在一边,跟戴妍琦一块儿站着。他小声问:“这人叫什么?”
  戴妍琦瞪了他一眼,回答:“我怎么知道。”
  孙翔傻了眼:“你也只认识我一个人?”
  戴妍琦点点头。
  
  见又有客至,肖时钦从厨房出来,把一盘烩茄子端上桌面,看向门边,问:“邱非来了?”
  邱非恭敬回答道:“前辈,生日快乐。”
  
  孙翔在一旁悄声嘀咕,这个男生年纪不大,却比他严肃得多,一举一动都识分寸,但一看就跟他不是一种人,必然聊不上几句。他也懒得再站在客厅,把这个邱非交给戴妍琦应付,自己一头钻进了厨房,帮肖时钦吭哧吭哧地切着葱花。
  
  肖时钦歪头看了他一眼:“怎么不在外面跟他们聊天?”
  孙翔顺口回答:“我懒,不会聊天。社交恐惧症晓得伐,说的就是我。”
  “这样不好,”肖时钦接过他递来的葱花,倒进锅里,“邱非他们跟你年纪都差不多,很好相处的。”
  孙翔站在他背后看他煎鱼,正好跟锅里那条死不瞑目的鱼面面相觑,他往后退了两步,说:“知道啦小事情,别婆婆妈妈的。”
  
  等桌面上菜都摆齐了,韩文清和张新杰也到了。他们估计也知道肖时钦今天生日,拎了些礼物。
  孙翔更加捉襟见肘,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幸好没人知道就他一个人两手空空上了门,他便一边听肖时钦跟他们寒暄介绍,一边毛毛躁躁地铺好碗筷。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张新杰走上前一步,把孙翔放歪的筷子仔仔细细摆正。孙翔有点恼火,但想到张新杰素来这样,纯粹是见不得瑕疵而已,何况旁边有一搭没一搭聊天的韩文清也偶尔关注着这边。他只好听从肖时钦的,气鼓鼓地去客厅叫戴妍琦和邱非吃饭。
  戴妍琦抱着猫磨磨蹭蹭地不愿动,眼睛斜斜地盯着电视,不想错过里面的剧情发展。女主一声惊呼,她也跟着倒抽几口凉气。邱非倒是很快就把自己的书放了下来,从沙发上起身,说了声“谢谢”。
  
  等孙翔把戴妍琦弄到餐桌边,刚好听见肖时钦在和张新杰聊天。
  
  肖时钦说:“新杰不吃葱花的话,今天的鱼大概不会让你满意了。”
  张新杰不以为意,推了推眼镜,说:“没事。”
  
  这就叫上新杰了,孙翔和戴妍琦一齐在心里大吃一惊。肖时钦不愧是肖时钦,世界上大概没有他混不熟的人。看来当个老好人也挺不错的,最少能在韩文清的眼皮子底下和他媳妇进行友好交谈,孙翔心想。他住在这儿好几年了,跟张新杰他们也能说得上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但到现在还是尴尴尬尬的,不怎么熟。
  
  肖时钦也很尴尬,戴妍琦和孙翔一左一右把他夹在中间,他吃饭都吃得格外提心吊胆。本来他想跟邱非坐得近一些,因为只有邱非在这儿除了他以外谁也不认识,而且邱非又是少年老成的性格,不会跟旁人聊些无关紧要的天,一个人坐着不知得多闷。他本意想让自己和戴妍琦、孙翔都隔开坐,毕竟他们两个年纪小也活泼,能活跃活跃气氛,哪知道一出来就被戴妍琦拉着坐在了他们两个中间。现在好了,戴妍琦和孙翔隔着他聊得火热,邱非一个人埋头吃着,韩文清和张新杰奉行食不言寝不语的准则,也十分冷静沉着,偶尔互相夹夹菜。
  
  肖时钦在心中嗟叹一声,倍受折磨。
  
  吃完饭肖时钦在厨房摆果盘,戴妍琦帮他把柜子上的沙拉酱取了下来,在他身侧热切地打着下手。肖时钦心想孙翔怎么不来刷存在感,把这个机会白白让给了小戴。他看向客厅,发现孙翔坐在沙发上,正跟韩文清讨论什么公事,面红耳赤,仿佛随时要炸毛。韩文清则没什么表情,“你还太嫩”几个字几乎写在了脸上。他身侧的张新杰没兴趣参与,无意中看到邱非正在阅读的书,颇感兴趣,转头跟他讨论了几句。
  
  戴妍琦趁他没注意,偷偷叉起一块西瓜,放进嘴里吃了。
  
  孙翔问:“你怎么看?”
  肖时钦刚刚在沙发上坐下,问:“看什么?”
  
  “崔立的案子啊,”孙翔拿起一颗牛奶硬糖放进嘴里,嘎嘣一口咬碎了,十分恼火,“韩文清非说已经结案了不必再查,我问张新杰,张新杰也说既然没有证据,那就是一起纯粹的抢劫杀人案。”
  肖时钦伸了个懒腰,一上午的家务让他疲惫不已,他道:“他们说得也没错啊。你们市局还来我们公司调查过,我也被叫去问了话。查案子当然得讲证据了。”
  孙翔没想到肖时钦也不认同他,被堵得一时语塞。“算了算了!”他摆摆手,“不聊这个了,今天是你生日?”
  肖时钦推推眼镜,笑着点点头。
  
  孙翔有些气馁,问:“你怎么不跟我说啊?”
  他把脚边溜达的阿花抱了起来,自己也站起身,十分郑重地把肥猫放到肖时钦怀里,肖时钦只好伸手接住,顺便给它捋了捋毛。阿花被戴妍琦呼噜了一下午,心情正好,发出十分满意的两声哼哼,乐不思蜀。孙翔又爱又恨,说:“这只猫就当我送你的生日礼物了。”
  肖时钦笑了两声,说:“别闹了。”
  
  孙翔一本正经:“我认真的。”
  他往厨房走去,肖时钦有些困惑,刚想叫住他,告诉他厨房已经没了水果,就听见他背对着自己说:“我先给你收拾收拾厨房再回去,不能跟他们一样,没有良心。”
  
  正午太阳浓烈,孙翔的背影显得挺拔可靠。他在厨房里哼着小曲儿洗洗涮涮,自在快活。夏天已经来了,窗外一声声的蝉鸣不断提醒着肖时钦,仅仅过去了两个月,这些小生物就如同雨后春笋般,从无到有,发展壮大。如此看来,岁月仿佛悠长无尽头,欢愉永恒,痛苦须臾。
  
09

  夏天来了,雨水也多。今年雨水比往年厉害,动辄就是几天几夜的暴雨,下起来压根不带停。电视台的暴雨警报发了好几回,全市上下都绷着一根弦,生怕在这个节骨眼出什么天灾人祸。
  
  又一阵骤雨下了起来,明明还是晌午,天色却暗得像傍晚。街上往来的行人都神情厌倦、脚步匆匆,浑身上下洋溢着一股无可奈何的颓劲儿。
  
  韩文清坐在咖啡店靠窗子的座位上,窗户紧闭,雨滴打在玻璃上,流下一道道水痕。他喝完最后一口咖啡,把杯子放下,杯底和盘子接触发出叮当一声脆响。
  
  张新杰从前台买完单,来到桌边,拿起雨伞,说:“走吧。”
  韩文清点点头,问:“东西交给老林了吗?”
  张新杰回答:“给他了,我们回去吧。”
  
  二人并肩走出咖啡店,和一个戴着鸭舌帽的人擦肩而过。韩文清撑开雨伞,伸手把张新杰半揽在自己的怀里,将伞面朝他的方向倾斜了一大半,才跟他一起走进茫茫的雨帘里。
  
  林敬言看着他们两个的背影,羡慕地叹出了口气。一旁正在点单的客人忍不住发出一声轻笑,打了个响指,声音清亮含笑:“回神了,老林。”
  
  肖时钦也站在窗子边,盯着瓢泼大雨,心想不知道阿花有没有在外面乱跑。他之前问了孙翔,今天中午两个人都不回去。他出门时担心下雨,把自己家窗户给关了,结果忘了阿花这一茬。如果它在外面淋湿了,想去他家躲躲,结果发现连肖时钦家都门户紧闭,不给它最后的庇护,它不知道得多伤心。
  
  陶轩坐在转椅上问:“办妥了吗?”
  肖时钦回过神,转身看向陶轩,陶轩也看着他。
  
  外人都以为能管理偌大一个嘉世的人,必然雷厉风行、风驰电掣,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我非凡人”的气场,鹤立鸡群,气质卓然地傲视群雄。然而让大部分失望的是,平心而论,陶轩长得没什么特点,更没有霹雳娇娃一样的气场,甚至有点中年发福,一团和气的趋势。加上他创了新嘉世之后开始信佛,时不时去西藏进修,更像模像样地在手腕上戴了一串佛珠,乍一看,和街上普通的中年男性没什么区别,聊天时只知道讨论国家和政事,白天的庸庸碌碌操劳完了,回到家对着妻子儿女叹气。只是陶轩看起来和善一些,没那么重的戾气。
  
  有花边杂志细细分析过,感慨陶轩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五官端正,略有秀气,组合到一起却让人很难记住,融入人海之中下一秒就再也找不出来。笔者惋惜连连,认为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业家来说,这简直是对个人形象的一大毁灭性打击。
  
  幸好陶轩不介意,乐乐呵呵买了一捆杂志分发给手下员工,嘉世上下也没人再在背后指摘,纷纷感慨自己碰上了个典型的中国好老板。
  
  办公室的冷气开得很足,肖时钦有点冷,低头回答:“办妥了,窃听的事情邱非在负责。”
  
  陶轩满意地点点头,吩咐:“那这样的话你可以搬走了,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给你收拾东西。回去也不要紧,上次装窃听器的人手脚很干净,大可放心。幸亏你借吃饭的名义把韩文清他们支开了,不然在他们家动手脚无异于天方夜谭。”
  他转了转手上的佛珠,说:“最近我最觉得不太妙,像有什么大事儿要发生似的。”
  
  肖时钦没说话,陶轩眯起眼睛,问:“孙翔的事情对你会有影响吗?”
  
  肖时钦抬起眼,眼神之中毫无波澜,仿佛一口幽静的古井。刚才想到猫咪时眼中的一丝柔软闪电般飞快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全然的冷冽无情。
  像一把开了刃的古刀,不见血,不归鞘。
  
  他把滑落的眼镜推回去,直视着陶轩。陶轩饶有兴致地转着笔,仿佛在等他的一句誓言。
  
  肖时钦回答:“不会。”
  
  陶轩把笔插回笔筒,满意地笑了一声:“那就好,张佳乐马上就要回来了,这个节骨眼,大家都别出什么岔子。”
  一道闪电划过,雷鸣响彻云霄。他似笑非笑地补充道:“记得你付出过的代价。”
  
  唐昊被惊雷吓得一抖,脚下的步子都放慢了不少。他已经从百花出来了数个礼拜,按着韩文清他们的说法七绕八绕,在南边这一块儿四处徘徊,路线乱中有序,仿佛在找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唐昊问。
  韩文清没有回答,张新杰应答:“一份录音。”
  
  唐昊知道对方不想回答,又不惯陪脸色,干脆没有再问。如果邹远在花店里,可能由他来应对比较妥当。韩文清他们的意思也是这样,既然除了张佳乐之外,陶轩他们主要想找的还是邹远,那不如就用邹远当饵,分散其注意力。
  
  唐昊此时又不由庆幸幸好邹远不在,皱眉答:“不行。”
  韩文清:“?”
  “小远胆子小,”唐昊回答,“做不了这档子事。”
  张新杰抬眼,凝视唐昊说:“你也做不到。你既然敢这么上窜下跳地在呼啸闹腾,陶轩肯定知道你一无所知。”
  唐昊回答:“我的确一无所知,可邹远不也是吗?张佳乐什么也没告诉他,你们说的那个什么证据,我一次也没听他提起过。而且我知道张佳乐跟孙哲平以前的家,我可以假装我也在找那份录音。陶轩他们肯定会派人跟着我的,张佳乐也会同意的吧?”
  说到“张佳乐”三个字,他的眼神锐利,直直看向眼前二人。
  
  若是常人,可能会随口安慰“不是他的错”“他也很无奈”一类的话,替张佳乐在自己弟弟面前脱解两句,但韩张二人显然对这件事没有多余的兴趣,只是低声商量了一阵,最后韩文清才点点头,说道:“可以。”
  
  唐昊心思杂乱,脚下步子也虚浮,踏过拐角时他没注意前方一个水坑,一脚踩空,往旁边一个趔趄。南城发展慢,经济落后,城建自然也跟不上。路面坑坑洼洼的,左右都是老宅子,唐昊心想认栽摔一跤拉倒,不就是在后面跟踪的人面前丢点人?
  
  他们跟着他也绕了这么些天的圈子,权当耍个猴戏逗乐,让他们瞧瞧天下第一也有站不稳的时候,只是跟踪的人不敢离他太近,这会儿还没拐过来,正巧看不到他。
  
  一旁的门飞速打开,孙翔从里面闪出,一手扶住唐昊,另一手往他耳朵里塞了个微型耳麦,而后飞速帮他把连帽衫的帽子扣在脑袋上。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等跟踪的喽啰转过拐角,只看见唐昊险些摔了一跤,愤愤地戴上了自己的帽子,挡住一头湿淋淋往下滴水的黑发。
  
  唐昊也傻了眼,但他记牢了韩文清的话,飞速调整自己僵硬的姿态,仿佛是因为自己险些被绊倒而恼火不已,愤怒地往旁边的窄门狠狠踢了一脚。孙翔的声音从耳麦里传来,和他一样透着一股茫然:“唐大少爷,别说话。领着他们往张佳乐家走就成,我们的人已经在里面埋伏好了。”
  
  孙翔一大早就被叫了起来,如今都快入夜了,叶修他们才给他派外勤任务。整个警局都在围着这件事转,忙得脚不沾地。孙翔不想接保护唐昊这样违背他一贯原则的事,但韩文清一个冷冷的眼风扫过来,问:“你还记得自己是个编制内的警察吗?”
  
  一股邪火冒上心头,孙翔平生什么都忍不了,更别提这是关于他对自己事业决心的质疑。他把自己到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冷哼一声,说:“我一定会做好!”
  
  他带着的十多个人大部分都留在了张佳乐家埋伏,身边只剩下两三个。孙翔平时不爱聊天,跟自己的下属也不怎么对付,大多数时候都像头孤狼似地往前猛冲,刀也不怕,枪炮也不怂。
  
  他身边的小谢显然有点畏惧这个“翔哥”,压低声音问旁边的同伴:“几点了?”
  
  孙翔听见他的私语,没有说话。警局里的小年轻都这样,赶着过夜生活。他年纪不大,工作心态却已经是老人,对年轻人的想法抱着嗤之以鼻的态度,但一般也懒得多说什么。他掏出手机屏幕看了一眼,把时间报了出来,说:“来得及,今晚应该不会弄得太迟。”
  
  小谢连声说谢谢,孙翔懒得回答,顺手点开半个钟头前肖时钦发过来的短信,脸上浮现一个弧度柔和的笑容。
  肖时钦发:“又下雨了,你带伞了吗?阿花在家还是在外面?”
  
  估计肖时钦这个时候还在加班,他最近似乎也很忙,回家一天比一天晚,有时候孙翔半夜才能听到隔壁的关门声。孙翔没有回复他的短信,把手机又放回了兜里,加急往张佳乐的家走去。
  
  反正只要保护好唐昊不出事就行,回家再管那只肥猫,跟着小事情一起把它捉到厕所洗个热水澡,再让小戴第二天来看看,包管它活蹦乱跳。
  

10

  尚未完全开发的南城什么都不好,没娱乐设施也没什么景点,商厦就那么几座,要去玩得走上数条街。人口多,街道脏,千般不雅,唯有一点动人——拆迁费动人。
  
  张佳乐的房子在南城又南,几乎也是城市边缘,离市中心驱车有几小时路程。二层平房上一个大大的红油漆写出的“拆”字,揭示了它接下来的命运。它在夜色里驻足,仿佛也有几丝无奈似的。
  
  唐昊几乎是一走进门就感受到了张佳乐和孙哲平的痕迹。他很早以前就跟踪过张佳乐,目的是希望知道张佳乐不肯长住在花店的原因。他十分纳闷,明明花店很大,加上孙哲平一起搬过去也没关系。只要张佳乐喜欢,邹远肯定欢欢喜喜的,什么意见也没有。但是可惜,张佳乐一直不同意,所以后来邹远就没再提过。唐昊每次一见邹远聊起这件事的时候,故作无谓、强颜欢笑的样子就不爽,便憋着火气偷偷摸摸跟在张佳乐屁股后头,才知道这个地方。
  
  张佳乐喜欢养花养鱼,进门玄关处便放着一个巨大的鱼缸,原本应有热带鱼游弋其中,也许有鹦鹉鱼,有别的五颜六色的尾巴庞大的热带鱼种,现在却只空空荡荡的,积了一层薄灰。电视机旁还有两棵枯萎的绿植,已经很难辨别出什么品种。
  
  主人仿佛只是出了个远门,随时会回来打扫干净。然而直到游鱼死去、花草枯萎,也没有人同它们认真地告别。
  
  唐昊听邹远提过,孙哲平喜欢收集黑胶唱片,但他从没进过这间房,只好故作镇定,拉开茶几下的小抽屉,在心中暗自祈福。
  
  他扫视四周,房子占地面积不大,能藏人,而且还是孙翔那种大个子警察的地方的确不多,最有可能的还是房子自带的小后花园。它不在进门的方向,张佳乐养了很多灌木,这些年来无人打理已经郁郁葱葱,刚才在外面看过去一片都是树枝,藏人应该不成问题。而且后花园只有一扇较为隐秘的栅栏通向后边的狭窄巷道,巷道七弯八折,嘈杂不堪,不熟悉的人进去很容易走昏头。
  
  也许这也是张佳乐当时给自己预备着留下的退路之一。
  
  唐昊听见后面有一声轻微的脚步声,心脏顿时如同悬在半空,冷汗透过他的肌肤,渗在了他紧紧抓着的黑胶唱片上。他微不可闻地深吸一口气,平稳心跳,拿起一张黑胶唱片,故作钻研,疑惑地自问自答:“咦,怎么和当时见到的不一样?难道漏了什么在后花园里?”
  
  他边说边起身,十分纳闷地往后院走去,背影没什么异常,正面望去,却能看见他脸上滑落的汗水,和因为过于用力而指节苍白的抓住唱片的手指。
  
  他刚推开后花园的玻璃门,耳机里就传来孙翔的声音,孙翔大吼道:“趴下!”
  
  他来不及过脑子处理,身体已经自动替他做出了回答。唐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趴倒在地,一阵阵枪声响起,子弹几乎在他头顶划出一道道轨迹,而后又笔直地向着他身后的人飞去。血花飞溅,唐昊就地一个翻滚躲入一旁的沙发后,向着自己的背后望去,这才明白刚才自己的处境多么危急——
  他的身后,起码跟了七八个人!
  
  打头的两个已经扑地,后面的人见势头不对当机立断躲进了墙后面,只伸出持枪的手朝着这边不断扣下扳机。孙翔飞快地扫视一眼,见己方没有伤员便抄起弹夹换了一板子弹,将瞄准镜放在眼前随时准备开枪支援,同时挥手示意,手下的人立刻领悟,按平时训练的队形逐步包抄。
  
  对方似乎已经溃不成军,且战且退,全无斗志,等孙翔也过了房间门即将随大部队前行时突然觉得这个发展势头有些不对。与此同时,一道人影在他背后飞速闪过,他只来得及暼上一眼。但就是这一眼让他猛地回过头,持枪转身紧紧追上了那个人的步伐——
  不是别人,这个逃走的人正是陈夜辉!
  
  陈夜辉从栅栏上一翻而过,落入后巷之中,孙翔的子弹只来得及打中那白色的铁质栏杆,溅出一连串的火花。身后的同事已经追着大部队去了,他来不及通知,只好大跨几步,迈过花栏,紧紧咬在陈夜辉后面。
  
  陈夜辉的身影时隐时现,幸好今天下了暴雨,巷道里的人家都选择在家里呆着,不跟往常一样三三两两地散坐在街道上聊天。但也正是这场大雨阻隔了孙翔的视线,让陈夜辉的身影变得格外朦胧,仿佛游鱼般狡猾。孙翔能感觉到自己剧烈的心跳,雨水打湿了他的头发,他来不及打理平时十分珍惜、别人一碰就得炸毛的发型,只是凭着本能紧紧追随,眼睛始终盯死了那个背影。
  
  时间仿佛被拉得无限长,然而客观事实让孙翔松下一口气——
  面前是一堵高墙,陈夜辉停住了步子,背对着孙翔。孙翔将枪举起,逐步靠近。他放慢脚步,伸出手放在嘴边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带着平时惯有的桀骜笑容,语调上扬,说:“你完了,跟我回警察局。”
  
  陈夜辉转过身,笑着说:“我完了?”
  
  一道闪电划过,雨点加急,孙翔听到雨速节拍变快了很多,却发现自己身上再没有雨滴袭来。他有些困惑,刚才高强度的奔跑和始终紧绷的神经让他反应速度受了影响。陈夜辉面朝着他,说:“动手吧,肖时钦。”
  
  肖时钦?
  肖时钦是谁?
  
  孙翔觉得有点耳熟。在他心里,肖时钦和小事情严格来说像两个人。最大的区分特点,小事情是他的小事情,会跟他一起喂猫买菜,容忍他日复一日的蹭饭。但肖时钦是所有人的肖时钦,帮陌生人的小忙,穿西装、打领带,不会有无奈的笑容,只有礼貌而疏远的点头致意。他后知后觉地重复了一遍,仿佛刚刚反应过来,扭头向后看去,问:“小事情,你来帮我撑伞吗?”
  
  他看到的是黑洞洞的枪口,肖时钦取下了平时常带的眼镜,一手持枪,一手撑伞,面无表情站在他身后,枪口正笔直地对着他。没有误会,没有偏颇,就像一把出了鞘的刀,刀光正折射在孙翔的瞳孔之中。
  
  天地间雨帘茫茫,四周寂静无声,楼宇巷道之间仿佛只有他们这一片小小天地,风声驻足,雨滴停滞。肖时钦背光而立,孙翔凝视着他的眼睛,手中的枪微微颤抖。
  
  孙翔还是觉得奇怪。
  刚刚还问他有没有关门的小事情,不久之前请他们吃饭的小事情,抱着猫起身跟他打招呼的小事情,怎么一眨眼就变成了这个没什么表情的肖时钦?打着一把黑伞,仿佛来送葬。
  
  是了,送葬。
  送谁的葬?
  送孙翔的葬。
  

11

       孙翔做了很多梦,沉沉浮浮。他时而梦见阳光浓烈,他和肖时钦站在小戴宠物店一起挑猫粮,旁边一只杂色的猫咪发出喵呜一声;他也梦到下了很大的雨,他追着一个人跑到了胡同里,等那个人回了头,他发现那居然是肖时钦;小时候的记忆片段成了他的梦魇,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反反复复地叫他的名字,说“一叶之秋”。
  
  一叶之秋,一叶之秋…
  
  他猛咳两声,从梦中醒来。
  
  陈夜辉从镜子里看了孙翔一眼,对着肖时钦说:“醒了。”
  
  肖时钦没有说话,孙翔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判断他现在正在开车。身上的绳子绑得很紧,他动弹不得,勉力挣扎,抬起头看向窗外,灯光在他们背后远去,熟悉的景色映入眼帘。
  这是通往嘉世的路。
  
  陈夜辉不介意肖时钦的沉默,反正肖时钦也是他小时候虐待过的幼畜之一,对他来说无非只是现在一时的帮手,等这件事过去了,他陈夜辉再也没有什么黑暗的过去,有的只是作为嘉世副经理的光明未来。陈夜辉见孙翔挣扎着要起身,开口嘲讽:“还动呢,‘一叶之秋’,当心惹火了‘生灵灭’,人家一枪崩了你。”
  
  没有人接话,他又笑呵呵地给自己解围:“你还以为人家真把你当朋友?当年你们一起救猫的时候,你怎么不想想‘朋友’两个字怎么写的。人家‘生灵灭’一个人关在暗室里,跟一大群死猫过夜的时候你在哪儿呢?估计准备着逃跑大计吧。”
  
  “不是我说你,”陈夜辉仿佛恨铁不成钢,“你还真以为陶轩那么舍得放你走啊?不是我们‘生灵灭’帮你顶着,你有八条命也不够抵的。幸亏我们老板爱惜他的才华,可惜我们肖时钦那个时候受的罚啊,说起来都心痛,你又…”
  
  “别说了。”肖时钦截断他的话头,另起一句问,“邱非那边情况怎么样?”
  
  陈夜辉颇遗憾地转过头,说:“不太妙,张佳乐带了一大堆条子来。陶老板自己走地道逃了,现在地道炸了,邱非估计落在他们手上。”
  
  “这个张佳乐,”陈夜辉恨恨地拍了一下车窗,“当年带着证据跑就算了,现在还不让我们好过。看来弄死一个孙哲平还不够啊。”
  
  肖时钦没接他的话茬,仍旧沉默地开着。陈夜辉只好识趣地闭上了嘴。孙翔躺在后座上,不再挣扎,静静躺着。
  
  寂静没持续多久,陈夜辉又耐不住寂寞开了口:“哎哎哎,这就到了?我还没聊够呢。不过也没有关系,反正多得是机会。料谁也想不到,陶老板和我们还能在嘉世这儿给自己留个巢跑路。”
  
  他压低声音,凑到肖时钦跟前,问:“听说邱非可能是卧底,真的假的?”
  
  肖时钦踩下刹车,打开车门径直迈步下去,胸前袋子里插着的钢笔折射出一片月光,除此之外,四周漆黑。陈夜辉讨了个没趣,默默啐一口,先走了。肖时钦又打开后座的车门,把孙翔从里面拉了出来,帮他把绳子弄得稍微松了一点,问:“能走吗?”
  孙翔点点头,肖时钦掏出刀子抵在他后头,说:“那走吧。”
  
  “小事情…”
  眼看陶轩陈夜辉就站前头等着,孙翔觉得自己的眼眶有点涩。刚才陈夜辉一股脑说了那么多,他消化了很久也消化不过来。孙翔奉行简单粗暴的生活原则,平时遇到不能理解的就直接跳过去,或者揍到对方肯详细解释为止。乍一碰上这么大一难题,还是在自己刚刚被最亲的人背叛,五花大绑躺在死亡列车的后座上的情况下,他简直不知如何是好。
  
  然而望着灯光逐渐冷静下来,孙翔又忍不住仔仔细细地想,肖时钦该是怎么过来的呢?怪不得戴妍琦说他讨厌猫,任是谁跟一屋子死猫呆一个晚上也得怄死,再不跟这种畜生打交道吧。可能肖时钦第一次捡到阿花是装的,但后来又不像,他还拿着逗猫棒跟阿花一起玩呢。嘉世那些手段孙翔还是了解的,尽管他从小到大就鼻孔朝天觉得陶轩对自己另眼相待,但也受过一些惩戒。该有多痛苦啊,小事情那个时候还那么小,戴着眼镜,恐怕会被打哭。不过陶轩可能也想不到,那样子长大的小事情,长大了还是温柔、善良、好相处,人人都喜欢。
  
  不管,只要孙翔喜欢,那就是人人喜欢。
  
  孙翔平生第一次认了怂,清了清嗓子,说:“对不住。”
  
  肖时钦没有说话。孙翔感觉到有一股冰凉从自己的指尖划过,他心想,小事情终于要结果我了吗。然而下一秒,绳子从他的手腕滑落,孙翔下意识抓住,怕被陶轩看出端倪。
  
  肖时钦把枪递到孙翔手中,示意他握紧。孙翔皱起眉毛打算发问,被肖时钦的眼神喝止,只好抓紧了枪,装作被挟持的样子往前走。
  
  剩十步。
  九步。
  八步。
  肖时钦抱住孙翔飞速躺倒,就地一滚,躲开正划过他们之前所在地的子弹。陶轩的枪口尚在冒烟,正对着他们二人。孙翔这才抬头直面着陶轩,看清楚他的容貌。他周身狼狈,泥石灰尘几乎使得孙翔不敢相信这是杂志上那个西装笔挺的嘉世老板。
  
  这么些年过去了,他也老了。
  
  陶轩带着笑容,说:“抱歉了时钦,三个人不太好跑路。”
  “三个人?”肖时钦冷笑一声,目光转向陶轩一旁的陈夜辉,带着怜悯说,“我怕是两个人吧。”
  
  陈夜辉被他的目光看得心慌,更被他的话语扰乱了心智,急忙退后一步。陶轩不得不转身,先将枪口对准了陈夜辉,温声道:“别着急。”
  
  孙翔握紧扳机,随时准备带肖时钦离开。黑暗之中却传来声音,他呼吸一窒,从未如此感谢过这道嗓音。
  
  叶修大声说:“我看别着急的,是你吧。”
  
  下一秒,光芒大作,巨大的探照灯将光芒直直投在最中央的陶轩和陈夜辉身上,两人被光芒一时刺得睁不开眼睛。叶修从黑暗之中走出,身后跟着张佳乐和邱非。他朝孙翔这边鞠了一躬,孙翔伸手将肖时钦护在身后,欣欣然准备接受这个致礼,却听见叶修说:“辛苦了,肖时钦。”
  
  肖时钦温声回答:“不辛苦。”
  
  孙翔傻了眼,呆立在原地,然而本能使他注意到陈夜辉的小动作,他抬手就是两枪,分别命中陈夜辉的右手和右腿,陈夜辉发出一声哀嚎,倒了下去。
  
  叶修这次确实向孙翔比了个大拇指。他走上前,仿佛欣然散步般悠闲。自他们出现之后,陶轩也放下了枪,此刻正看着叶修。
  
  叶修开口说:“老陶,你还挺追求仪式感,这是怎么着,从哪儿开始在哪儿结束吗?”
  
  陶轩笑了笑:“这倒不是,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嘛。你们是怎么知道的,陈夜辉说的?”
  
  叶修摇了摇头:“小事情可是我们的人呀,往他身上安个定位器简单得很。”
  
  “原来如此,”陶轩抬眼往肖时钦方向看去,又收回目光,“什么时候给你们收买过去了?”
  
  叶修笑眯眯地回答:“这就得问小戴了,不过她不在,改天再给你解释解释。”
  
  陶轩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崔立是我杀的,你们也不用忙活了,毕竟我洗白上岸也挺难的,不死几个人肯定不成。对了,能让我和张佳乐说两句么?我想给他道个歉。”
  
  叶修回头喊了一声:“小花,有人找。”
  
  张佳乐戴着鸭舌帽走上前来,踏过遍地碎石,皱起眉毛问:“什么事?”
  
  “孙哲平的事,”陶轩耐心解释,仿佛家常闲聊一样,“不是存心杀他的,我们知道录音在你手里,只是当时情急,你跑了,我们只抓着他。”
  
  张佳乐不置可否,纠正道:“不是我跑了,是他把我弄走了。不然你以为我们为什么不早不晚现在回来抓你?因为大孙的布置确实比较周全,我前不久才想方设法跑了出来。”
  
  叶修把抽了一半的烟扔在地上,用脚踩灭,招招手,说:“押走吧。”
  
  陶轩没有多加反抗,戴上手铐,向张佳乐鞠了一躬,又往肖时钦方向送去一个歉意的笑容。张佳乐没有看他,脸向一边撇着,像是怕被他脏了眼睛。
  
  孙翔这才把枪放下,三下五除二地挣开绳子,长出一口气,把自己悬了一晚上的心放回肚子里。肖时钦在一旁看着他,揉了揉眼睛,觉得看的还是十分模糊,便又伸手把自己的眼镜又戴了起来。孙翔不知道如何是好,难得有些尴尬。肖时钦笑了笑,冲他伸出手——
  
  “砰、砰”两声枪响响起。
  
  一声是张佳乐,他飞速捡起了地上陶轩丢下的枪,拉动保险栓,对着陈夜辉开了一枪。另一枪属于陈夜辉,他在地上蠕动着捡起了枪,拼死一搏地飞速起身,朝肖时钦扣下了扳机。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叶修脚下的烟头闪烁了两下,终于熄灭。雨已经停了,天边的曙光开始冒头,城市的一天又将开始。
  
  
12

  叶修说:“不是你的错。”
  
  韩文清说:“不是你的错。”
  
  张佳乐说:“不是你的错。”
  
  方锐说:“不是你的错。”
  
  不是我的错是谁的错呢?
  孙翔想。
  
  陶轩跟他隔了一层玻璃,穿着囚服端坐在他的对面,身旁的狱卒笔直地站着。孙翔没有穿制服,松松垮垮套了一件t恤,他休了年假,好几天没再上班。他想干脆把工作辞了,从此寄情山水、浪迹天涯,又觉得不太像自己的作派,而且同时供两套房子的月租这种神经病似的做法,也需要稳定的经济来源做支持。
  
  陶轩说:“孙翔,是我对不起你。”
  
  孙翔听烦了,又觉得从陶轩口中说出来带了点新鲜感,便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挑了挑眉,回答:“你把孙哲平弄死了,跟张佳乐说对不起,我能理解。你跟我有什么好说的呢?反正陈夜辉也死了。”
  
  陶轩:“那你也许应该去跟张佳乐道谢,至于我的忏悔,不光是为了…”,他稍微停顿了一下,跳过这个话题,另起一句,“也是因为以前的事情。你就当做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吧。”
  
  孙翔不置可否,起身趿拉着拖鞋,晃晃悠悠地往小区走。
  
  戴妍琦去肖时钦家收拾遗物的时候,从小区楼下的花坛经过。夜色已经很深了,孙翔家的灯光暗着,但是肖时钦的住处灯火通明。她叹了一口气,揉揉酸涩的眼眶。
  大家这几天,都不好过。
  
  她听见一声细微的猫叫,弯腰循声在花坛里找了一圈。阿花浑身脏兮兮的,正窝在一丛栀子花下面看着她。它浑身的毛发打结,瘦了很多,但是眼睛依旧亮如星辰。
  
  戴妍琦喉咙发紧,朝它伸出手。它可能还记得这个小姑娘,迟疑了一会儿还是跳进她手臂里,蹭了蹭她的手,拿舌头舔干净滴在手上的眼泪,发出一声“喵”。
  
  一打开门就看到孙翔躺在肖时钦家的沙发上,头发挡住了眼睛,侧着身子蜷成一团,睡着了。他身上还披着肖时钦出门时随手挂在沙发背的外套,估计是睡到一半,自己给自己盖上的。
  
  客厅的灯很亮,因为肖时钦喜欢亮堂的灯光,所以选的顶灯跟个白色的小太阳似的。戴妍琦把猫咪放在地上,阿花很乖巧地没有制造动静,她挤出一个微笑表示嘉奖,伸手把灯关了,想让孙翔好好睡一觉。
  
  没想到灯刚熄灭,就传来了孙翔的声音:“把灯打开。”
  他的声音疲倦而恼怒,带着作息紊乱造成的沙哑。
  
  戴妍琦只好又打开开关。阿花听到他的声音,往沙发的方向走去。它想跳进孙翔的怀里,又害怕眼前这个有点陌生的人,只好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地蹲在他脚下,蹭着他露出来的半截脚踝。
  
  孙翔没有理它,又一头栽倒,用肖时钦的外套盖住脑袋,一言不发。戴妍琦冲阿花做了个“嘘”的手势,轻手轻脚地走进肖时钦的卧室,收拾了一些东西,又走到门口,跟猫咪挥了挥手,轻轻关上了门。
  
  门锁上时发出一声细微的声音,孙翔在外套下面吸了吸鼻子,揉揉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把衣服掀开,呆呆地坐了起来。阿花在他脚边,默不作声。
  
  他把猫咪抱在怀里,将脸埋在它长而杂乱的毛里,满鼻子都是一股臭味。孙翔说:“你可真臭啊,小事情不给你洗澡吗?”
  然而他还是紧紧抱着这座房子里除了他之外唯一的活物,发出若有若无的抽泣声。阿花舔了舔他的头发,像是十分难过、不知所措,只好在他怀里伸出爪子,慢慢地挠了挠他的脊背。
  
  孙翔买了一束百合花,他想了很久,到底要买什么。花店老板左也推荐,右也安利,他听得六魂出窍、七窍流血,干脆像之前买猫粮一样,挑了个最不会出错的基本款。反正礼节分寸都会由戴妍琦他们负责,他干脆就由着性子,抱一束百合花上墓,做天地间最闪亮的闪电。
  
  到墓前的时候张佳乐恰好也在,他刚好起身,似乎打算走。见到孙翔来了,他点头致意。自从那天晚上之后,他们两个就没再见过面。本来就不是什么熟人,只是因为一件陈年旧事扯上了关系。孙翔瘦了很多,但精神还是不错,并没有什么明面上的异常。张佳乐觉得自己模模糊糊大概能明白他的感受,思忖片刻,低声说:“对不起,如果那天我的枪再快一点,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孙翔似乎是有点想笑,又觉得在这种地方、这种场合,不该做乱七八糟的事,强行扭转了表情,挥挥手说:“这哪能怪你,大家都是人,怎么可能未卜先知,反应那么快。倒是我,应该最开始就一枪毙了陈夜辉,还是太年轻了。”
  
  张佳乐没有说话。孙翔也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和他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受,只是十分疲倦。看来尽管大家经历相似,所遭受的折磨却还是无法分享,也许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不该奢求别人感同身受。幸好他没有这种想法,张佳乐也没有。所以他们平淡地挥了挥手,张佳乐便走了,而他蹲下来放好花,对着肖时钦的照片发呆。
  
  “小事情,”孙翔说,“从前他们说我年轻要吃亏,我不信。”
  他叹了一口气,“不信的同时,我也无所谓。一是我觉得没有我摆不平的事儿,二是我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东西,除了那只乱跑的猫。”
  
  “你问我难不难过?”
  “当然难过了,我简直,不知道怎么是好。关键是你还一句话没来得及跟我说呢,我说‘对不起’,你都没有回复‘没关系’。”
  
  “你肯定会说没关系,”他顿了一下,“你这个人呀,就是脾气太好了,凡事都为别人想,你怎么就不能早点跟我说一声呢?以前嘉世那些事,本来就是我对不起你。”
  “如果不是陶轩告诉我,我还真不知道那只流浪猫一直是你罩着的。也是我莽撞,才害得你被发现。你怎么不讨厌我,反倒喜欢我?”
  “但我觉得也不一定就是喜欢我了,可能只是想着不肯欠我的。”
  
  “你这个人。”
  孙翔叹一口气,拍拍手起身,弯腰碰了碰墓碑。
  
  “今天我买到了小龙虾,还邀请了邱非来吃饭。阿花的毛有点长,我打算明天带它去剪,我总觉得它身体越来越差,可能没有你它也很难过,因为没有人给它下雨天留门了。我打算下个月退了自己的房子,搬到你那间。不知道攒多少钱才能买下来,唉,做人太难了。”
  
  “话说起来,最近雨水真的挺多的。楼下花圃里的栀子,花都被雨水打掉了,我记得去年的时候整个小区都能闻到它的花香,今年就不行。不过去年你好像还没住进来,这才几个月呢,我老以为你住进来好久了。”
  
  他顿了一下,“昨天梦到了你…你问我吃不吃冰淇淋,拿着很大一桶八喜,我伸手准备拿,居然被叶修抢了!”
  
  “我会做个好警察的。”
  
  孙翔拍了拍墓碑,“走啦,下次来看你,给你带玫瑰花。”
  
  立秋已过,天气转凉,下了小雨,路上有一阵一阵的冷风。两旁的松柏挺拔翠绿,在雨里染上一层苍白。
  
  离开的人已经离开了,成了星尘,湖水,土壤,尘埃颗粒。
  活着的人却还要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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